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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贝达药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4-06  

						证券代码:300558          证券简称:贝达药业          公告编号:2017-029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丁列明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3 月 21 日通过
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
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在公司一楼大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会议
和电话会议结合的方式,以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到 9 人,实际出席会议人数为 9 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董
事 7 人,YINXIANG WANG、YING DU 等 2 位董事以电话会议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丁列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6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时独立董事任明川先


                                    1
生、丁利华先生、赵骏先生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 2016 年度述职报告》,
并将在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6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3,506.09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3.16%;实
现利润总额 42,445.63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6.4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36,879.59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6.81%。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16 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6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创
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16 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将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
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16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68,795,897.61 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
386,968,478.62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 10%的法定盈
余公积 38,696,847.86 元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48,271,630.76


                                      2
元 , 加 上 以 前 年 度 未 分 配 利 润 457,057,216.94 元 , 累 计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805,328,847.70 元。
    经董事会提议,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 401,0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8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 72,180,00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16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通过了《2016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
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出具了《关于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专项核查
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公司《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公司《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贝达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 披 露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创 业 板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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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17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续聘 2017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
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
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6 年度薪酬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6 年度薪酬
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6 年生产经营业绩情况,2016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合计为 1913 万元,未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董事 2016 年度未在
公司领取薪酬。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议案尚需提交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经董事长提名,拟聘任范建勋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
监,全面负责公司财务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
满之日止。公司副总裁徐素兰女士不再兼任公司财务总监,继续分管公司商务工
作。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认为范建勋先生符合公司高管的任职资格,公司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
况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单
笔不超过 12 个月)保本型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


                                    4
动使用。投资期限为自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至 2017 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前。为方便办理购买理财产品相关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决
定并由财务部在前述购买期限及购买限额内办理购买理财产品相关事宜。公司独
立董事就该事项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贝达药业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
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
属全资子公司贝达投资(香港)有限公司、Xcovery Betta Pharmaceuticals, Inc.
和浙江贝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 11 亿元人民币,授
信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具体融资金额将
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实际融资金额不超过授信总额。针对上述综合
授信,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可互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 11 亿元人民币。为
便于工作顺利进行,提请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
签署授信融资及担保的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作为召集人定于 2017 年 4 月 26 日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关
于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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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4、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5、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6、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估报告的专项核查意见;
    7、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
报表;
    8、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
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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