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达药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1-30
证券代码:300558 证券简称:贝达药业 公告编号:2017-093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丁列明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1 月 27 日通
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
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 2017 年 11 月 29 日在公司杭州总部行政大楼 15 楼会议室召
开,采取电话会议的方式,以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到 9 人,实际出席会议人数为 9 人。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丁列明先生主持并说明了相关情况,公司部分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2016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
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公司董事长
兼总经理丁列明先生提名蔡万裕先生、马勇斌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任期自董事
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认为
蔡万裕先生、马勇斌先生符合公司副总裁的任职资格,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
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