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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贝达药业:关于公司聘任高管的公告2018-07-10  

						证券代码:300558           证券简称:贝达药业      公告编号:2018-050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聘任高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6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经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丁列明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峰先生、范建勋先生和 ZEHONG WAN
(万泽红)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1、同意聘任刘峰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全面负责公司商务及市场准入部管
理工作。
    2、同意聘任范建勋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全面负责财务部以及投资部管理
工作,并继续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3、同意聘任 ZEHONG WAN 先生担任公司首席化学家,协助公司资深副总
裁兼首席科学家 JIABING WANG 先生开展新药研发工作,考虑到工作时间关系,
自聘任生效之日起 ZEHONG WAN 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不再负责贝达
梦工场控股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上述高管任期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
司独立董事已对聘任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巨
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贝达药业: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18-049)和《贝达药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刘峰先生、范建勋先生、ZEHONG WAN 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10 日
附件:

                                     简历



    刘峰先生,1968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北京群英 EMBA 学校毕业,中医
临床医学大学本科。1997 年至 2011 年先后供职于 Kirin(麒麟集团)(中国)、
Aventis(安万特)、阿斯利康(无锡)制药有限公司等单位。2011 年 6 月加入贝
达,历任商务总监、商务及市场准入高级总监,主要负责管理公司商业销售全国
招标,领导商务团队开展相关工作。
    截至本公告之日,刘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浙江
贝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贝成投资”)1.11%的权益,贝
成投资持有公司 27,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73%;作为有限合伙人持
有杭州贝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贝昌”)0.36%的权
益,截至 2018 年 6 月 29 日,杭州贝昌持有公司 16,484,12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 4.11%。刘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
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刘峰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范建勋先生,1971 年 4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南京陆军
指挥学院法律本科,澳门科技大学 MBA。2003 年 1 月至 2009 年 2 月任建设银
行余杭支行行长、党委书记;2009 年 2 月至 2011 年 2 月任建设银行萧山支行行
长、党委书记;2011 年 2 月至 2016 年 8 月任浦发银行余杭支行行长、书记;2016
年 8 月至 2017 年 3 月任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7 年 4 月至 2018
年 7 月任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投资总监。
    截至本公告之日,范建勋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
范建勋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
任职条件。
    ZEHONG WAN(万泽红)先生,1967 年 9 月生,美国国籍,美国宾夕法
尼亚大学有机化学博士。2000 年至 2007 年于葛兰素史克(美国)历任首席科学
家、研究员;2008 年至 2018 年于葛兰素史克(中国)历任副总监、总监、高级
总监;2018 年 2 月至 2018 年 3 月于贝达梦工场控股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18
年 3 月至 2018 年 7 月于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裁。ZEHONG WAN 先生
从事创新药研发及管理工作 18 年,领导了 20 多个新药研发项目,涉及慢阻肺病、
哮喘、癌症、类风湿性关节炎、老年痴呆、帕金森病、疼痛等疾病,精通药物化
学、工艺化学、计算化学、药物代谢及药代动力学等众多生物学科领域知识。
    截至本公告之日,ZEHONG WAN 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
人目录查询,ZEHONG WAN 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