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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贝达药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现场检查报告2019-04-16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国国际金 核查对象名称: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以下简称“贝达药业”、“公司”)

“中金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周家祺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保荐代表人姓名: 刘华欣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周家祺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核

查期间”)

现场检查时间:2019 年 4 月 12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本指
引”)第 33 条所列):查阅公司重大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完备情况,查阅公司的三会资料、
经理办公会会议资料;对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的内部治
理情况进行访谈。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
                               √
完备、合规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
                               √
有效执行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
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
                               √
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
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
                               √
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1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
件和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
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
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
务
                                                                 √(本核查期间控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股股东及实际控
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
                                                                 制人未发生变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化)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
                               √
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查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内部审计人
员的任职情况、审计委员会及内部审计部门工作开展资料,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等。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
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     √
适用)
                                                                 √(此为中小板的
                                                                 规则,本公司于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                                    创业板上市,此
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                                     项不适用。另外
部门(如适用)                                                   公司已建立内审
                                                                 制度并设立内审
                                                                 部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
                                 √
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
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
                                 √
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
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
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
                                 √
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
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
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
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
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     √

                                       2
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
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
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
                                 √
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
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
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
                                 √
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
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     √
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
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     √
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查阅公司公告文件、相关“三会”运
作资料,对信息披露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行访谈等。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
                                 √
是否一致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
                                 √
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
                                 √
的重大事项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
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露     √
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
                                 √
时在交易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
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查阅公司公告文件、相关“三会”运
作资料,查阅大额关联方资金往来凭证及相关内控记录文件等。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间接
                                 √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
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用
                                 √
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
形

                                       3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
                               √
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
                               √
的情形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
                               √
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
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   √
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
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   √
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查阅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银行对
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实地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对公司部分高管及相关人
员进行访谈等。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
                               √
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
                               √
效执行
                                              √(2016 年 11 月 1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第
                                              二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及 2016 年 12
                                              月 8 日公司 2016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资金管理的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                  议案》,在确保不影
用、委托理财等情形                            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和正常生
                                              产经营的情况下,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
                                              度不超过 1.97 亿
                                              人民币的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 购买短期(不
                                              超过十二个月)保
                                              本型银行理财产
                                              品,有效期自股东

                                       4
                                              大会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5 个月内。公
                                              司独立董事、监事
                                              会、保荐机构就此
                                              事项发表了同意意
                                              见。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
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
                                 √
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
实施地点等情形
                                                                   √(公司核查期间
                                                                   未出现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充流动资金、将
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
                                                                   募集资金投向变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
                                                                   更为永久性补充
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
                                                                   流动资金或者使
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
                                                                   用超募资金补充
间进行风险投资
                                                                   流动资金或者偿
                                                                   还银行贷款的情
                                                                   况)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
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     √
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
                                 √
不存在重大风险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查阅公司定期报告、同行业分析报告,
了解公司经营环境,访谈管理层相关人员等。
                                                                   公司 2018 年度利
                                                                   润下滑主要系由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于加速新药研发
                                                                   项目投入所致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
                                 √
释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
                                 √
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查阅公司公告,访谈相关人员等。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
                                 √
承诺


                                        5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查阅公司大额资金往来、重大合同文
件;对公司高管、相关财务人员进行访谈;浏览相关行业报道、了解公司经营环境;查阅同
行业上市公司对外披露资料等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
                               √
并如实披露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
                                                                 √
规,并如实披露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
                               √
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
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   √
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
                               √
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
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   √
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发行人需要进行整改的问题。




                                       6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家祺                                          刘华欣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