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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贝达药业:关于注销公司2018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期权的公告2019-05-30  

						证券代码:300558           证券简称:贝达药业            公告编号:2019-037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 2018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 2018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期权
暨调整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的议案》,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公司 2018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简要说明
    1、2018 年 4 月 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贝
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
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并对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核查确认。
    2、2018 年 4 月 13 日至 2018 年 4 月 25 日,公司将《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之激励对象名单》在内部进行了公示,截止 2018 年 4 月 25 日公示期满,公司
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18 年 4 月 26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8 年 5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贝达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贝达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并于
2018 年 5 月 4 日披露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
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4、2018 年 5 月 1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授予人员及数量调整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议案》,同意取消 6 名激励对
象获授股票期权资格。经过调整,公司 2018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
权总数由 800 万份调整为 758.2 万份,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08 人调整为 202
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650 万份调整为 608.2 万份,预留部分数量为 150
万份,预留比例为 19.78%,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确认
2018 年 5 月 14 日为首次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并对调整后的
202 名激励对象进行了再次的核查。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
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在授予登记的过程中,鉴于 6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自愿放
弃等原因不再参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授
予登记人员及数量做相应调整,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202 名调整为
196 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由 608.2 万份调整为 603.2 万份,预留股票期权数量
为 150 万份,预留比例未超过本次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2018 年 6 月 28
日,196 名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 603.2 万份。


    二、本次部分已授期权注销情况及原因
    1、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 28 人因个人原因离开公司工作岗位,
根据《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相关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所涉及的未行权股票期权 64.20 万份将予以注销。
    2、另外,鉴于 16 名激励对象 2018 年度的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行权比例未达
100%(其中 1 名绩效考核不合格,行权比例为 0),根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相关人员不能按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
数量的 100%行权,按行权比例计算后实际可行权数量为 6.4107 万份,剩余
0.6953 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
    本次注销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64.8953 万份,注销后,2018 年(第一
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减
少至 167 人,实际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182.5647 万份。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不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股权激励计划》以及公司《2018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符合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注销
部分已授期权。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此次对首次授予期权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的调整以及注销
部分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等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相关权益注销事项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2018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按照《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程序对首次授
予期权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进行调整,并注销部分期权。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已获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本
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七、2018 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
    根据公司《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需在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明确,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截至本公告日,2018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预留部分股票期权
未明确激励对象,已经超过 12 个月的期限要求,预留的 150 万份股票期权失效。
    八、备查文件
   1、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期)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次行权等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