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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贝达药业: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2019-10-24  

						证券代码:300558           证券简称:贝达药业           公告编号:2019-062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已届满。为顺利
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依据《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将第三届监事会的组成、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监事会的组成
    第三届监事会将由 3 名监事组成,包括 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和 1 名公司职工

代表监事,监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职工监事时,每一股份拥
有与应选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
使用。
    三、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以上股份的股东

有权提名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
    单个提名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拟选举的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
    (二)职工代表监事的产生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
民主选举产生。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提名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即 2019 年 10 月 30 日 17:00
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推荐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详见六、提名

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2、在上述提名时间截止后,公司监事会将召开会议对提名的监事人选进行
资格审查,确定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
所提交的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4、在新一届监事会就任前,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
续履行职责。
       五、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候选人应
须具有与担任监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监
事 职责,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本公司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

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期限尚未届满;
       8、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六、提名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提名监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提名表(原件,格式见附件);
       2、提名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提名的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候选人的声明或承诺等)(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提名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提名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
    (三)提名人向公司监事会提名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提名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提名人必须在 2019 年 10 月 30 日 17:00 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
收件邮戳时间为准)本公司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联系人:童佳、沈剑豪
    电话:0571-89265665,传真:0571-89265665
    地址:杭州市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中路 355 号,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
券部,邮编:311100。


    特此公告。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10 月 23 日
附:监事候选人提名表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名表

    提名人                       提名人联系电话


   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


                                提名的候选人信息


     姓名                       年龄                          性别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任职资格
 (是否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条件)

             简历
 (包括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
   历、兼职情况等,可附页)
           其他说明
 (注:指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
 系;是否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
 量;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等)

                                                  提名人:                (盖章/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