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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贝达药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2020-02-21  

						证券代码:300558                证券简称:贝达药业                 公告编号:2020-012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杭州济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 57,456,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4.33%)的股东杭州济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济和创投”)计划在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8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95%);在本
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8,02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济和创投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之日,股东济和创投所持股份情况如下:
                 持有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无限售条件流     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                                                                      限售原因
                   (股)        的比例           通股(股)         本的比例

 济和创投       57,456,000       14.33%           57,456,000       14.33%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2、本次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方式及原因
    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济和创投的减持计划如下:
               拟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集中竞价(股, 大宗交易(股,
股东名称                                                                       减持原因
             (股,不超过) (不超过) 不超过)       不超过)

济和创投      11,820,000       2.95%          3,800,000        8,020,000      企业资金需要
    若在减持计划期间内,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
减持数量、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3、减持期间: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
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自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
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
    4、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且按照上市承诺股票减持价格不低于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若在减持计划期间内,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本次预披露减持计划的股东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减持承诺如下:
    如在锁定期满后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若于承诺
的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其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息、除权的,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息除权处
理。其将在减持公司股票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本次预披露减持计划的股东已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系股东济和创投自主决定,减持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已经具备,
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
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计划所涉股东将严格遵守承
诺进行减持,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减持
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五、备查文件
济和创投《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0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