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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贝达药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02-21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名称: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贝达药业
股票代码:300558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宁波凯铭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 所及通讯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一号办公楼 717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浙江贝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 所:杭州市余杭经济开发区泰极路 3 号 212C
通讯地址:杭州市余杭经济开发区红丰路 589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丁列明
住 所及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YINXIANG WANG
住 所及通讯地址:北京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FENLAI TAN
住 所及通讯地址:美国


股份变动性质:本次披露系因丁列明、YINXIANG WANG 及 FENLAI TAN 签署
《关于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暨变更实际控制人之协议书》而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增减。
签署日期:2020 年 2 月 21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达药
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贝达药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3




                                                                        3
                            第一节 释义


除非上下文义另有所指,本报告中下列用语具有如下涵义:


本报告书、本报告、权
                       指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公司、贝达
                       指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药业
凯铭投资               指   宁波凯铭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贝成投资               指   浙江贝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凯铭投资、贝成投资、丁列明、YINXIANG WANG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凯铭投资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宁波凯铭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一号办公楼717室
注册资本                       1269.69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0062941754X
成立日期                       2013年4月7日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丁列明

       (二)贝成投资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浙江贝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杭州市余杭经济开发区泰极路3号212C
注册资本                       849.609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1058651282XK
成立日期                       2011年11月24日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丁列明

       (三)丁列明
                                                                      其他国家或
   姓名        性别     国籍       身份证件号码             住址      地区的居留
                                                                          权
                                                         浙江省杭州
  丁列明        男      中国    3301***********037                        无
                                                             市
       (四)YINXIANG WANG

       姓名           性别     国籍           护照号码                 住址
 YINXIANG
                       男      美国           506******               北京市
   WANG




                                         5
    (五)一致行动人 FENLAI TAN

   姓名          性别           国籍                   护照号码                       住址
FENLAI TAN         男           美国                  530******                       美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其他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
市公司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


                                          丁列明         实际控制人   YINXIANG WANG
  一致行动人

               0.27%

                            33.33%                      65.16%

                       宁波凯铭投资管理            浙江贝成投资管理
  FENLAI TAN           合伙企业(有限合            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伙)
                                                                          5.09%
    1.01%                   19.97%                      5.48%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丁列明先生担任凯铭投资和贝成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为保证公司业务经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2014 年 2 月 14 日,丁列明先生、
YINXIANG WANG 先生与 FENLAI TAN 先生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自协
议生效之日至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三方作
为股东在公司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保持一致,作为董事在公司董事会行使表
决权时保持一致。

    截至目前,上述一致行动人在履行《一致行动协议》期间均完全遵守了协议
的各项约定,不存在违反《一致行动协议》约定的行为,也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
在纠纷。


                                               6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引起的。丁列明先生、YINXIANG WANG
先生及 FENLAI TAN 先生于 2020 年 2 月 20 日共同签署了《关于解除一致行动
关系暨变更实际控制人之协议书》,三方的一致行动关系解除。
       三方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丁列明先生本人及其控制的凯铭投资、贝成投资
持有贝达药业股权比例不变,YINXIANG WANG 先生、FENLAI TAN 先生各自
持股比例不变,实际控制人由丁列明先生、YINXIANG WANG 先生变更为丁列
明先生。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的 12 个月内,将根据自身
实际情况进一步处置和调整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如
下:
                      拟减持数量    占公司目前总股   公司目前总      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股)        本的比例       股本(股)      披露时间
       贝成投资        12,030,000       3.00%
 YINXIANG WANG         4,000,000        1.00%        401,000,000   2019年11月11日
   FENLAI TAN           700,000         0.17%

       详见贝达药业于 2019 年 11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贝达药业:大
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83)。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贝达药业的股票情况
如下:

序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             控制关系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丁列明及其配偶、子女共同
  1         凯铭投资         设立,丁列明担任执行事务    80,064,000      19.97%
                                 合伙人的合伙企业
                            丁列明持有 65.16%的合伙份
  2         贝成投资        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21,963,988       5.48%
                                    的合伙企业
  3          丁列明                   本人                1,082,184       0.27%
                          合计                           103,110,172     25.72%
  4      YINXIANG WANG                本人               20,410,780       5.09%
  5        FENLAI TAN                 本人                4,050,000       1.01%
      本次权益变动是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引起的,丁列明先生、YINXIANG WANG
先生及 FENLAI TAN 先生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
人持有贝达药业的股票情况不变。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一)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前
      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前,公司实际控制人是丁列明先生、YINXIANG WANG
先生。
      (二)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
      丁列明先生通过凯铭投资、贝成投资实际控制公司 25.45%的股份,直接持
有公司 0.27%的股份,故丁列明先生直接、间接控制贝达药业合计 25.72%的股
份及表决权,系控制公司表决权比例最高的股东,同时,丁列明先生担任公司法
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首席执行官职务,对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策
具有重大影响。因此,公司实际控制人由丁列明先生、YINXIANG WANG 先生
变更为丁列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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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或其主要负责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
况
       丁列明先生为公司的董事长、首席执行官兼总经理,YINXIANG WANG 先
生、FENLAI TAN 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丁列明先
生直接、间接持有公司合计 103,110,172 股股份及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
25.72%),在上市公司履职过程中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
丁列明先生已经履行诚信义务,最近 3 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持有股份部分被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           质押数量(股)   质押占其持股数量的比例
 1                 凯铭投资                31,853,000            39.78%
 2                 贝成投资                15,667,998            71.33%
 3                  丁列明                     0                    0
                 合计                      47,520,998            46.09%
 4             YINXIANG WANG               10,000,000            48.99%
 5               FENLAI TAN                 2,000,000            49.38%




                                     9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解除一致行动、共同关系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各信息披露义务人未通过证
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入公司股票,凯铭投资、丁列明先生未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卖出公司股票,贝成投资、YINXIANG WANG 先生、FENLAI TAN 先生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2019/11/21-      2019/12/21-      2020/1/21-
信息披露义                                                      价格区间
               2019/12/20        2020/1/20       2020/2/21
    务人                                                          (元)
             卖出数量(股)   卖出数量(股)   卖出数量(股)
 贝成投资       1,172,105        214,000          1,349,907     69.00-77.88
YINXIANG
                482,072          532,708             0          64.64-72.30
  WANG
 FENLAI
                130,000           40,000             0          65.92-71.98
  TAN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
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或其主要负责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关于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暨变更实际控制人之协议书》。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贝达药业的住所所在地,供投资者查
阅。




                                      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杭州市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
股票简称         贝达药业                 股票代码         300558
信息披露义务人   宁波凯铭投资管理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
名称             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           中心一号办公楼 717 室
                 增加 □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不变,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数量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
(可多选)       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解除一致行动关系(请注明)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数量及比例:1、宁波凯铭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直接持有公司
披露前拥有权益   80,064,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9.97%;2、浙江贝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的股份数量及占   (有限合伙)直接持有公司 21,963,988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48%;3、
上市公司已发行   丁列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082,18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27%;4、
股份比例         YINXIANG WANG 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0,410,78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09%;5、FENLAI TAN 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4,050,000 股股份,占公司 1.01%。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务人拥有权益的 变动数量:0 股
股份数量及变动 变动比例: 0%
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 是 □         否 ■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是 ■            否 □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是 □          否 ■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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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   是   □   否   ■
未解除公司为其
负债提供的担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       否 ■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
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
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14
(本页无正文,为《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凯铭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2、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贝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3、信息披露义务人:
                            丁列明




4、信息披露义务人:
                      YINXIANG WANG




5、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
                                          FENLAI TAN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