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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贝达药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2020-03-03  

						证券代码:300558               证券简称:贝达药业            公告编号:2020-018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兼总经理丁列明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长、首席执
行官兼总经理丁列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82,18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27%),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70,54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7%)。


    近日,公司收到董事长、首席执行官兼总经理丁列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

减持计划的告知函》,丁列明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拟减持部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之日,丁列明先生所持股份情况如下:
              持有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无限售条件流   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                                                                限售原因
                 (股)         的比例         通股(股)     本的比例
                                                                           高管
  丁列明         1,082,184       0.27%            270,546     0.07%
                                                                         锁定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份来源:从二级市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

    2、本次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方式及原因

    (1)减持数量及比例: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丁列明先生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270,54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若在减持计划期间内,公司有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减持数量、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2)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3)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4、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且按照上市承诺股票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若在减持计划期间内,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丁列明先生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减持承诺如下:
   1、在锁定期满后,于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
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自公司离职,则本人
自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上

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
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
   2、为保持公司上市后股价稳定,其及其控制的凯铭投资、贝成投资将严格遵

守公司制定的《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丁列明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本
次拟减持事项与丁列明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系股东丁列明先生自主决定,减持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已经具备,
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

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计划所涉股东将严格遵守承诺

进行减持,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减持计
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五、备查文件

   1、丁列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