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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贝达药业: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JIANGNAN CAI)2020-04-21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JIANGNAN CAI)

        本人于 2019 年 11 月 22 日经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作为贝达药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在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
   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各次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向董事
   会建言献策,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行与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现将
   2019 年 11 月 22 日至 12 月 31 日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19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 2 次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议事、
   表决均符合法定程序,各事项审批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本人应出席董事
   会会议 2 次,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2 次,没有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
   会会议情况。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对审议事项均投
   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9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详细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
   就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主要有:
                                                                                       意见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
                                                                                       类型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
2019/11/27                    《关于聘任公司首席执行官、总经理、资深副总裁、副总裁、 同意
               一次会议
                              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2019/12/30   第三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授予   同意
          二次会议    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参加 1 次会议,对高级管
理人员候选人进行审查,认为候选人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9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
保持联系,关注公司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建言献策,忠实履
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后续将择机安排现场考察,进一步了解公司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度任职期间,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听取相关人员
汇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仔细查询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及其
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在董事会上表达相关意见,独立行使职权。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
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意识,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提高履行
职责的能力。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19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主动、专业高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2020 年,
我将继续勤勉忠实地履行职务,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独立判断和发表意见,为企
业经营管理的进步、长远地稳健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本页无正文,为《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之
签署页】




   独立董事:




                           JIANGNAN C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