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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贝达药业: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丁利华)2020-04-21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丁利华)

    本人任贝达药业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
集人和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因本人在贝达药业连续担任独立董事已达 6 年,自 2019 年 11 月 22 日起不再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在 2019 年度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
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
各次会议,认真审议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就 2019 年度本
人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议
事、表决均符合法定程序,各事项审批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本人应出席
董事会会议 7 次,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7 次,没有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董事会会议情况。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对审议事项
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9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发表独立意见,细
致了解各项议案实际情况,在深入讨论的基础上审慎行使表决权,对各次的议案
均表示赞成。具体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意见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
                                                                                        类型
                              《2018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 2018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第二届董事会第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9/4/12                                                                              同意
               三十一次会议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关于公司续聘 2019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融资额度及为融资额度内
                              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拟出租海创园项目部份办公楼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
2019/4/23                     《关于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同意
               三十二次会议
                              《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   《关于注销公司 2018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
2019/5/28                                                                               同意
               三十三次会议   授期权暨调整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
                              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二届董事会第
2019/8/26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
               三十四次会议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   《关于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2019/10/24                                                                              同意
               三十五次会议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   《关于确定<贝达药业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
2019/10/31                                                                              同意
               三十六次会议   留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2019/11/6                                                                               同意
               三十七次会议   选人的议案》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严
格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组织、
参与委员会的工作,切实发挥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重要作用,为
董事会最终决策提供重要参考。具体履行了以下工作职责:
    1、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共组织召开了
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与考核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积极关注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履职情况,对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情况以及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同时审
查股权激励相关事项并发表核查意见,对公司进一步健全考核制度和激励机制起
到了积极作用。
    2、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委员,参加了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仔细审查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第三届董事会
秘书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认为候选人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经验,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9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考察,同时通过
电话、微信、邮件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
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深入了解公司实际运营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
资料均进行了认真审核,主动调查了解与之有关的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获取用于
分析判断的材料,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
权,为董事会最终客观决策付出自己的努力。
    2、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
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重点关注定期报告的审核,在公司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提交
董事会审议前和董事会审议时,进行认真审核和监督,确保定期报告做到真实、
准确、完整,防止出现遗漏。同时,在对定期报告审核的过程中,能够尽到保密
义务,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积极学习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
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
想意识,切实加强对公司和全体投资者利益的保护。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
规定和要求,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尽管本人已不再担任公司独立
董事职务,今后,我仍将关注公司,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稳健经营、
规范运行,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健、健康发展!
   【本页无正文,为《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之
签署页】




   独立董事:




                               丁利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