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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贝达药业: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任明川)2020-04-21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任明川)

    本人任贝达药业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和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因本人在贝达药业连续担任独立董事已达 6 年,自 2019 年 11 月 22 日起不再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在 2019 年度担任独董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
见》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各次
会议,认真审议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各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
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就 2019 年度本人任期
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议
事、表决均符合法定程序,各事项审批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本人应出席
董事会会议 7 次,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7 次,没有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董事会会议情况。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对审议事项
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9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发表独立意见,细
致了解各项议案实际情况,在深入讨论的基础上审慎行使表决权,对各次的议案
均表示赞成。具体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意见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
                                                                                        类型
                              《2018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 2018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第二届董事会第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9/4/12                                                                              同意
               三十一次会议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关于公司续聘 2019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融资额度及为融资额度内
                              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拟出租海创园项目部份办公楼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
2019/4/23                     《关于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同意
               三十二次会议
                              《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   《关于注销公司 2018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
2019/5/28                                                                               同意
               三十三次会议   授期权暨调整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
                              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二届董事会第
2019/8/26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
               三十四次会议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   《关于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2019/10/24                                                                              同意
               三十五次会议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   《关于确定<贝达药业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
2019/10/31                                                                              同意
               三十六次会议   留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2019/11/6                                                                               同意
               三十七次会议   选人的议案》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
格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组织、
参与委员会的工作,切实发挥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重要作用,为
董事会最终决策提供重要参考。具体履行了以下工作职责:
    1、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
施细则》召集和主持会议,2019 年度共组织召开了 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根据公
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控制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聘
用审计机构、内审部工作情况等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审计委员
会的职能。在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工作安排、会计事务所工
作情况等事项进行认真分析,积极讨论、提出合理建议。在定期报告审议过程中,
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内审部、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及时了解审计工作进展
情况和注册会计师关注的问题,督促会计事务所工作。本人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
识,指导、监督公司内审部的工作,重点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规范和执行情况进行
监督;着重组织内审部加强财务审计、对实施财务内部控制进行监督。报告期内,
对会计政策变更、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议,
并对其发表意见。
    2、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相关会
议,详细了解公司各项业绩指标完成情况,根据考核标准认真审议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绩效评估及薪酬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利用参加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
息,重点关注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方面情况;
同时还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忠实的态度,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审
慎行使表决权,未受到公司股东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
独立履行各项职责,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情况如下:
    1. 对重大关联交易等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在董事会审议中聘任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议案前,事先审阅相关会议文件,并进行了事前认可。
    2. 重点关注定期报告的审核。在公司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提交
董事会审议前和董事会审议时,进行认真审核和监督,确保定期报告做到真实、
准确、完整,防止出现遗漏。同时,在对定期报告审核的过程中,能够尽到保密
义务,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3. 关注公司公开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
规定关于信息披露的要求,加强信息披露工作,通过了解公司信息披露网站相关
内容,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
学习,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的相关法规,
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
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
规定和要求,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尽管本人已不再担任公司独立
董事职务,但仍会持续关注公司,并祝愿公司发展越来越好,以良好的业绩回报
投资者!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
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本页无正文,为《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之
签署页】




   独立董事:




                               任明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