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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贝达药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19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0-04-23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9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 贝达药业
保荐代表人姓名: 周家祺                        联系电话: 010-6505 1166
保荐代表人姓名: 刘华欣                        联系电话: 010-6505 116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
                                   0 次
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
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
                                   是
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
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
                                        是
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2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
                                        是
报送

                                    1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
                                         不适用
情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2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
                                         无
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
                                         是
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次
(2)培训日期                            2019 年 9 月 27 日
                                         创业板上市公司热点法规、深圳证券交
                                         易所最新法律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处
(3)培训的主要内容
                                         罚案例分析、持续督导中具体问题的问
                                         答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无                          无
执行
3. “三会”运作          无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无                          无
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无
6.关联交易                无                          无
7.对外担保                无                          无
                                     2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无                           无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
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     无                           无
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
                         无                           无
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
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决措施
1. 股东关于股份锁定和
                       是                             不适用
减持的承诺
2. 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 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是                             不适用
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4.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
                       是                             不适用
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5. 关于利润分配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 关于履行公开承诺的
                           是                         不适用
约束措施的承诺
7.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8.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
                           是                         不适用
方资金占用的承诺
9.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
                           是                         不适用
交易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2019 年 7 月 4 日,中国证监会向中国国
                                     3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       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对中
事项及整改情况                         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
                                       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2019]17 号),
                                       因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
                                       荐机构在某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项目申请过程中,未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同意,擅自改动发行人注册申请文件,
                                       违反了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予以出具
                                       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上述
                                       监管措施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对在执
                                       行的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项目开展全面自查,并启动对投行业务
                                       内部控制制度及流程的全面自查和整
                                       改工作,主要采取的整改措施包括及时
                                       更正了所涉项目的申报文件,并在投资
                                       银行部内部进行通报和提醒;投资银行
                                       部质控团队及内核部分别重申了内控
                                       制度要求,加强内部审核及申报环节的
                                       内部控制及管理;加强对保荐代表人、
                                       项目组及项目人员的管理;进行内部问
                                       责并完善问责机制等。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不适用




                                   4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 2019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家祺                                         刘华欣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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