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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贝达药业: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2020-06-22  

						证券代码:300558              证券简称:贝达药业         公告编号:2020-087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护股东及参会人员健康安全,公
司鼓励和建议各位股东选择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
    拟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于 6 月 30 日 17:00 前与公司联系,如
实登记近期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等相关信息;未提前登记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
东或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
    请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参会往返路途及会场上,做好个人防护,并
配合现场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工作。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召开的第
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并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
露了《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81),
定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0 年 6 月 20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浙江贝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贝成投资”)的书面函,将《关于公司投资引进 PD-1
和 CTLA-4 项目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
将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 2020 年 7 月 1 日召开,现场参会登记时间
延期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9:00 至 17:00。
    除增加临时提案以及会议召开时间、现场参会登记时间变更外,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其
他事项不变。现将更新后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召开,由
公司董事会召集举行。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7 月 1 日(星期三)15: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交 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7 月 1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7 月 1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
的公司股东有权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表决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
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
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0 年 6 月 23 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
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中路 355 号,贝达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行政大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为:
        1、审议《关于出售贝达医药科技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投资引进 PD-1 和 CTLA-4 项目的议案》。
        上述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2020 年 6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提案 1 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贝成投资、宁波凯铭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丁列明博士应回避表决,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表决。
        提案 2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所有事项均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以下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出售贝达医药科技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2.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投资引进 PD-1 和 CTLA-4 项目的议案》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本人身份证办理
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
书(格式见附件 1)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
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需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
见附件 1)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
记(须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 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
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2),并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0 年 6 月 30 日(星期二)9:00 至 17: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杭州市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中路 355
号 ,贝达 药 业 股份 有 限 公司 证 券 部, 信 函请 注 明“ 股 东大 会 ”字 样,邮 编 :
311100。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
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
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3。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童佳、沈剑豪
    联系电话:0571-89265665,传真:0571-89265665
    联系邮箱:betta0107@bettapharma.com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贝达药业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贝达药业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2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 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                         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姓名(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以下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出售贝达医药科技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
  1.00 的议案》                                          √

  2.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公司投资引进 PD-1 和 CTLA-4 项目的议
 3.00    案》                                            √
    如委托人未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作出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
见投票:
    □可以 □不可以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2020 年    月    日
附注:
1、对上述表决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弃权”或“反对”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
示,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2、 自然人股东请签名,法人股东请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加盖法人公章。
3、 请填写上持股数,如未填写,将被视为以委托人名义登记的所有股份。
4、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 2

                            参会股东登记表


法人股东名称/自然人股东姓名(全称)

法人股东注册号/个人股东身份证号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是否委托代理人参会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2020 年   月   日




注:
1、本人/本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本单位不能参
   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请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
   送达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收电话登记。
3、请用正楷字完整填写本登记表。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 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558,投票简称:贝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
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
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设有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 年 7 月 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7 月 1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