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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贝达药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3-26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

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的事项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经过认真讨论和审核,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明和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

来均为正常经营资金往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延续至报告期的占用资金情况;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截至报告期

末,公司不存在对控股子公司之外的担保情形。


    二、对《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既体现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又兼顾了

公司未来发展的合理需求,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的情况。


    三、对《关于 2020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的薪酬是基于公司 2020

年公司营业收入、业绩指标达成情况而制定的,公司薪酬水平科学、合理,与公

司实际经营指标完成情况相吻合,有利于强化公司管理层的绩效管理,促进公司

经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

们同意 2020 年度薪酬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对《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核查了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2020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募集资金存放和使

用的相关制度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募投项目变更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

关法津、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向广大投资者披露募集资金实际存放和

使用情况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对《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该报告全面、客

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真实情况,不存在明显薄弱环

节和重大缺陷。公司已经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内部控制体系也不断健全

和完善,内部控制在公司生产经营各个环节起到了重要作用,着重把握公司关联

交易、对外担保合法合规性,促进了公司规范运行。我们认为,公司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六、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财会〔2018〕35 号)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通过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历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质量、

服务水平等情况的了解和评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

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

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对公司

的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

计机构。


    八、对公司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现金流稳定,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

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部分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合理利用闲置资金,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

制度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
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JIANGNAN CAI             赵骏               汪炜                黄欣琪




                                                       2021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