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贝达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达药业”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贝达药业本次限售股解禁上 市流通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核查意见: 一、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基本情况及股本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13 号)同意注册,贝达药业以非 公开发行方式,向 J.P.Morgan Securities plc、UBS AG、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马鞍山中安基石长三角发展新动能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银河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芜 湖弘唯基石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弘唯基石华德 1 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湖南湘投军融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富安商贸(江门)有限 公司和陈立群等 14 名特定对象合计发行 10,138,621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为 2020 年 12 月 17 日。本次发行中,14 名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六 个月,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17 日(星期四)。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二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公 司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预留 1 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起自主行权,截至 2021 年 6 月 8 日,公 司总股本由 413,162,913 股增加至 414,965,076 股。 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以及锁定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以及锁定安排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限售期(月) 1 J.P.Morgan Securities plc 475,564 6 2 UBS AG 404,735 6 3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63,614 6 4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618,941 6 5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52,797 6 6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29,773 6 马鞍山中安基石长三角发展新动能基金合伙企 7 1,011,838 6 业(有限合伙) 8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11,838 6 9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37,458 6 10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5,919 6 芜湖弘唯基石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11 315,491 6 伙)-弘唯基石华德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2 湖南湘投军融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303,551 6 13 富安商贸(江门)有限公司 303,551 6 14 陈立群 303,551 6 合计 10,138,621 -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根据本次限售股东(J.P.Morgan Securities plc、UBS AG、鹏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农银汇理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马鞍山中安基石长三角发展新动能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芜湖弘唯基石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弘唯基石华德 1 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湖南湘投军融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富安商贸(江 门)有限公司和陈立群)出具的承诺:同意自贝达药业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 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贝达药业 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认购股份办理锁定 手续,以保证持有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 2、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 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1 年 6 月 17 日(星期四)。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0,138,621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44%; 其中,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10,138,621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44%。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发行对象共计 14 名,账户 31 个。 4、股份解除限制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表: 获配股数 解除限售股份 实际可上市流 序号 发行对象 持有股份的证券账户名称 (股) 数量(股) 通数量(股) J.P. Morgan 1 J.P. Morgan Securities plc-自有资金 475,564 475,564 475,564 Securities plc 2 UBS AG UBS AG 404,735 404,735 404,73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匠心 1,011,838 1,011,838 1,011,838 鹏华基金管理有 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 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创新 151,776 151,776 151,776 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基金管理股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 4 1,416,573 1,416,573 1,416,573 份有限公司 同力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 获配股数 解除限售股份 实际可上市流 序号 发行对象 持有股份的证券账户名称 (股) 数量(股) 通数量(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创业 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202,368 202,368 202,368 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泓德 78,923 78,923 78,923 泓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泓德 30,355 30,355 30,355 裕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泓德 42,497 42,497 42,497 泓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泓德 182,131 182,131 182,131 战略转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泓德睿泽 303,552 303,552 303,552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泓德基金管理有 5 泓德睿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 13,963 13,963 13,963 限公司 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泓德 109,279 109,279 109,279 裕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泓德 182,131 182,131 182,131 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泓德优势 48,568 48,568 48,568 领航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泓德 97,136 97,136 97,136 研究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泓德瑞兴 364,262 364,262 364,262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银 汇理医疗保健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 415,520 415,520 415,520 农银汇理基金管 基金 6 理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银汇理 214,253 214,253 214,253 创新医疗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马鞍山中安基石 乌鲁木齐凤凰基石股权投资管理有 7 1,011,838 1,011,838 1,011,838 长三角发展新动 限合伙企业-马鞍山中安基石长三 4 获配股数 解除限售股份 实际可上市流 序号 发行对象 持有股份的证券账户名称 (股) 数量(股) 通数量(股) 能基金合伙企业 角发展新动能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有限合伙) 伙) 中国银河证券股 8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11,838 1,011,838 1,011,838 份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上海浩宜信息科技有限 公司-财通基金玉泉合富 7 号单一 101,184 101,184 101,184 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海德威科技集团(青岛) 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玉泉合富 8 号 202,368 202,368 202,368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管理有 9 限公司 财通基金-平安银行-武汉华虹科 30,355 30,355 30,355 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潘旭虹-财通基金韶夏 101,184 101,184 101,184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刘毅彪-财通基金宏途 202,367 202,367 202,367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鲁信创业投资集 10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5,919 505,919 505,919 团股份有限公司 芜湖弘唯基石投 芜湖弘唯基石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 11 资基金管理合伙 业(有限合伙)-弘唯基石华德 1 315,491 315,491 315,491 企业(有限合伙)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湖南湘投军融产 湖南湘投新兴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 12 业投资基金企业 限公司-湖南湘投军融产业投资基 303,551 303,551 303,551 (有限合伙) 金企业(有限合伙) 富安商贸(江门) 13 富安商贸(江门)有限公司 303,551 303,551 303,551 有限公司 14 陈立群 陈立群 303,551 303,551 303,551 合计 10,138,621 10,138,621 10,138,621 五、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5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截至 2021 年 6 月 8 日) (+,-)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11,437,499 2.76 -10,138,621 1,298,878 0.31 高管锁定股 1,298,878 0.31 0 1,298,878 0.31 首发后限售股 10,138,621 2.44 -10,138,621 0 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0 0.00 0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03,527,577 97.24 +10,138,621 413,666,198 99.69 三、股份总数 414,965,076 100.00 0 414,965,076 100.00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最终的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 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就贝达药业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 下: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 承诺; 3、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4、保荐机构对贝达药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限售股解禁事项无异议。 6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之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徐 峰 金 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