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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贝达药业: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公告(修订稿)2022-10-01  

                        证券代码:300558          证券简称:贝达药业        公告编号:2022-108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构成关联交易的公告(修订稿)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交易概述: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贝达药业”)
       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丁列明。因此,
       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涉及的关
       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能否获得上述
       审批和注册以及上述审批和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贝达药业拟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25,967,281股,公司实际控制人丁列明先
生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公司已与丁列明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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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关系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象丁列明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审批程序

    2022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回避相关议案
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
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情形。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并经深交所审核通过、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丁列明先生。丁列明先生的
基本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披露的《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之“第二节 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
票。

       四、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
签订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披露的《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公告》。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实际控制人丁列明参与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体现其对公
司中长期发展的信心,有利于保障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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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建设嵊州创新药产业化基
地项目,用于创新药制剂和相配套的原料药及中间体的生产和储运,有利于满足
市场需求和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为公司进一步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有利于
公司增强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实现公司健康较快的发展。

    4、本次交易完成后,丁列明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控制权不会发生变
化。

       六、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程序

    2022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
的议案》,关联董事丁列明博士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其余9名董事均表示同
意,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3名监事均表示同意,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并经深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
注册后方可实施。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就本次发行的事项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发表
了同意将本次发行相关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的事前
认可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发行所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
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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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协议;

    6、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
稿)。



    特此公告。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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