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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贝达药业: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2023-01-10  

                        证券代码:300558           证券简称:贝达药业          公告编号:2023-004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达药业”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已经届满,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召开了 2022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3 年 1 月 1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
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先后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和高级管理人员、
内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换届聘任。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丁列明先生(董事长)、TIAN XU(许田)先生、余治华先生、
万江先生、JIABING WANG(王家炳)先生、童佳女士、范建勋先生
    独立董事:JIANGNAN CAI(蔡江南)先生、汪炜先生、黄欣琪女士、肖佳
佳女士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11 名成员组成,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名独立董事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独立董事的
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及《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要求。
    上述人员均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




                                    1
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曾被纳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述人员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二、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丁列明(召集人)、万江、JIABING WANG、童佳、范建勋;
   审计委员会:黄欣琪(召集人)、汪炜、余治华、肖佳佳;
   提名委员会:肖佳佳(召集人)、JIANGNAN CAI、丁列明;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JIANGNAN CAI(召集人)、汪炜、黄欣琪、TIAN XU。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上述委员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三、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非职工代表监事:张洋南先生(监事会主席)、汪溶女士
   职工代表监事:吴飞先生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 3 名成员组成,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未担任公司监事,职工代表
监事比例未低于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上述人员均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
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



                                     2
公示,未曾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述人员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首席执行官兼总经理:丁列明先生
    资深副总裁兼首席运营官:万江先生
    资深副总裁兼首席科学家:JIABING WANG 先生
    资深副总裁:蔡万裕先生
    行政总裁:童佳女士
    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财务负责人:范建勋先生
    董事会秘书:吴灵犀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人员均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范运作指
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
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曾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述人员任职资格和聘任程
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吴灵犀先生在受聘前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
格考试,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吴灵犀先生熟悉履
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
力与从业经验,其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
无异议。


    五、内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内审部负责人:吴飞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沈剑豪先生
    上述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



                                     3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2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证券事务代表沈剑豪先生在受聘前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
资格考试,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六、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吴灵犀                         沈剑豪
            杭州市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中路 杭州市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中路
联系地址
            355 号                         355 号
电话        0571-89265665                  0571-89265665
传真        0571-89265665                  0571-89265665
电子信箱 betta0107@bettapharma.com         betta0107@bettapharma.com


       七、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吴颢先生将在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
监事,其他担任公司职务不变。截至本公告日,吴颢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对吴颢先生在监事岗位上为不
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以上人员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离任后将继续遵守其做出的
相关承诺,并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特此公告。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1 月 10 日




             5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简历
    1、丁列明先生,1963 年 12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美国阿肯色
大学医学院病理科临床医学博士。1984 年 8 月至 1986 年 8 月于浙江省嵊州市
卫生防疫站工作,1989 年 8 月至 1992 年 6 月于浙江医科大学传染病研究所任
讲师,1992 年 6 月至 1996 年 7 月于美国阿肯色大学医学院肿瘤中心任高级研
究助理,1996 年 7 月至 2002 年 6 月通过美国外国医师专业委员会的临床医学
博士的考试认证,并在美国阿肯色大学医学院病理科完成了病理专业医师的全
程学习和培训,2003 年 1 月至 2008 年 8 月于贝达有限任董事、总裁,2008 年
8 月至 2013 年 8 月于贝达有限任董事长,2013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首
席执行官、总经理。
    最近五年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现任北京贝美
拓新药研发有限公司董事长,贝达安进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贝达投
资(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浙江贝达诊断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卡
南吉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贝达药业(嵊州)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浙江贝达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贝达生物医药科技(浙江)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Xcovery Holdings,Inc.董事,Equinox Science,
LLC 董事,Xcovery Betta Pharmaceuticals, Inc 董事,赋成生物制药(浙江)
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贝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贝莱特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贝莱特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贝晨投资管理
(杭州)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杭州瑞普基因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杭州
瑞普晨创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杭州瑞普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北京瑞普晨创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北京华源博创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盘古(浙
江)细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嵊州威尔通风管业有限公司董事,博科有限
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披露日,丁列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11,638 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为 0.19%,通过宁波凯铭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浙江贝
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 22.70%的股份。丁列明先生
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范运作指引》第



                                   6
3.2.3 条规定的情形。丁列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
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曾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丁列明先生任职资
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TIAN XU(许田)先生,1962 年 6 月生,美国国籍,加州大学伯克利
分校博士后,现任西湖大学遗传学讲席教授兼副校长、耶鲁大学遗传学系兼职
教授。1993 年 10 月至 2018 年 3 月,历任耶鲁大学遗传学和神经生物学助理教
授、副教授、终身教授、C.N.H. Long 讲席教授、遗传学系副主任、校长顾问;
1997 年 7 月至 2018 年 3 月,担任霍华德休斯医学研究院研究员;1997 年 7 月
至 2018 年 3 月,历任复旦大学兼职教授、长江讲座教授、发育生物学研究所
所长、国家发育与疾病国际合作研究中心主任。TIAN XU(许田)教授主要开
展生长调控领域和遗传学方法的研究,为生长调控领域的创始人之一,该领域
的重要调控基因和信号转导通道均为其实验室首先发现,为发育和疾病提供新
理论和机理,为癌症和多种罕见病诊断和多种药物的研发作出贡献。
    最近五年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2002 年至
2018 年担任 Rothberg Institute for Childhood Diseases 科学委员会主席;2015
年 10 月至 2022 年 7 月担任上海药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 年 2 月至
今担任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席科学顾问;2017 年 4 月至今担任
DoubleRainbow Biosciences, Inc.董事;2017 年 12 月至今担任复星领智(上海)
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 年 12 月至今担任浙江药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2021 年 10 月至今担任杭州深爱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 年 10 月至
今担任杭州星肽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披露日,TIAN XU(许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
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TIAN XU(许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六条、《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TIAN XU(许田)先生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7
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曾被纳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TIAN XU(许田)先生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余治华先生,1967 年 8 月生,中国国籍,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学士、
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税收硕士及工商管理硕士,龙磐投资创始和管理合伙人。
1990 年至 1997 年在国家财政部工作期间,主要负责国有企业改革和税收政策
的制定,是中国国有企业税利分流改革的主要参与者之一,是中国 1994 年税
制改革的主要参与者之一;2001 年至 2010 年曾任比特科技、普天慧讯和金色
世纪网首席财务官,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融资、并购工作;曾任职汉能
投资集团董事总经理,负责投资和新基金组建工作;2010 年至今任龙磐投资创
始和管理合伙人,龙磐投资目前在管六支基金,创立至今已经投资数十家创新
型的优秀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公司。
    最近五年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现任江苏亚虹
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钰美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总经理,烟台荣昌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龙磐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执
行董事、经理,杭州翰思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天仕博科技有限公司董
事,翰思生物医药技术(武汉)有限公司董事,宜明昂科生物医药技术(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圣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武汉市泽通医药科技有
限公司监事。2019 年 6 月卸任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20 年 11 月卸任力品药业(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 年 9 月卸任予果
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2021 年 12 月卸任烟台荣瑞咨询服务有限公
司董事,2022 年 3 月卸任北京五和博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 年 4 月
卸任北海康成(北京)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2 年 9 月卸任赛纳生物科技
(北京)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披露日,余治华先生持有杭州贝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0.40%的份额(杭州贝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
1,000,66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24%),余治华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
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余治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范运作指引》



                                   8
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余治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
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曾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余治华先生任
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万江先生,1968 年 1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首都医科大学
临床医学本科,香港科技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1992 年至 1995 年
于北京同仁医院任骨科医生,1995 年至 2011 年分别在美国百时美施贵宝公司、
法国赛诺菲公司、美国礼来公司、英国阿斯利康公司、美国默沙东公司任医药
代表、地区经理、大区经理、特药业务总监、普药业务总监、区域总经理等职,
2011 年 4 月至 2013 年 8 月于贝达有限任副总裁、市场总监,2013 年 8 月至
2016 年 2 月任公司副总裁,2016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资深副总裁,2017 年 3 月
至今任公司董事、资深副总裁兼首席运营官。
    最近五年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现任卡南吉医
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浙江贝达医药销售有限公司经理,贝达安进制
药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披露日,万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5,414 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为 0.03%,持有浙江贝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67%的份
额(浙江贝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 14,713,531 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52%),万江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万江
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
情形。万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
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
平台公示,未曾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万江先生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JIABING WANG(王家炳)先生,1963 年 8 月生,美国国籍,美国威
斯康星大学麦迪逊分校有机化学博士,1980 年至 1984 年就读于湖南师范大学



                                   9
化学系,1984 年至 1987 年就读于南开大学有机金属化学系,1987 年至 1990
年于华中科技大学化学系任讲师,1992 年至 1997 年于美国威斯康星大学麦迪
逊分校取得博士学位,1997 年至 2011 年于美国默克公司任高级化学家、研究
员、高级研究员、对外合作总监,2011 年至 2016 年任阿斯利康(中国)全球
药物研发中国区化学主任,2016 年 1 月至 2018 年 4 月任贝达药业副总裁、研
发中心主任,2017 年 9 月至今任贝达药业董事,2018 年 4 月至今任贝达药业
董事、资深副总裁兼首席科学家。
     最近五年无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披露日,JIABING WANG(王家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
份 196,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5%,JIABING WANG(王家炳)先生
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和高级 管理人 员不 存 在关联 关系。 JIABING WANG ( 王家炳 ) 先生不 存在
《 公 司 法 》 第 一 百 四 十 六 条 、 《 规 范 运 作 指 引 》 第 3.2.3 条 规 定 的 情 形 。
JIABING WANG(王家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
失 信 信 息 公 开 查 询 平 台 公 示 , 未 曾 被 纳 入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名 单 。 JIABING
WANG(王家炳)先生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6、童佳女士,1977 年 1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浙江大学工商
管理硕士。2003 年加入贝达药业,2003 年至 2013 年 8 月历任公司部门经理、
总监,2013 年 8 月至 2016 年 2 月任公司行政总监、董事会秘书,2016 年 2 月
至 2020 年 3 月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2020 年 3 月至 2020 年 9 月任公司
行政总裁、董事会秘书,2020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行政总裁,2021 年 1 月至今
任公司董事、行政总裁。童佳女士积累了丰富的企业运营管理经验,管理公司
多个部门,并在资本市场品牌建设方面屡有建树,曾荣获新浪财经上市公司
“金牌董秘”、中国上市公司价值评选创业板上市公司优秀董秘、2017 年度金
牛最佳董秘、2018 年度浙江上市公司优秀董秘、第十一届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
关系天马奖最佳董秘和第十四届中国上市公司价值评选创业板上市公司优秀董
秘,在业界具有卓越口碑。



                                             10
     最近五年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现任浙江贝达
诊断技术有限公司监事,卡南吉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披露日,童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5,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为 0.03%,持有浙江贝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的份
额(浙江贝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 14,713,531 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52%),持有杭州贝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21% 的 份 额 ( 杭 州 贝 昌 投 资 管 理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1,000,66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24%)。童佳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
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童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童佳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
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曾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童佳女士任职资格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范建勋先生,1971 年 4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澳门科技大
学工商管理硕士。2003 年至 2009 年任中国建设银行余杭支行党委书记,2009
年至 2011 年任中国建设银行萧山支行党委书记,2011 年至 2016 年任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余杭支行书记。2016 年加入贝达药业,2016 年至 2017 年 3 月任公司
投资总监,2017 年 3 月至 2018 年 7 月任公司财务总监、投资总监,2018 年 7
月至 2020 年 3 月任公司副总裁,2020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首席财务官,
2021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范建勋先生具有 20 多年
金融行业经营管理经验,在财务管理、风险投资、收购兼并、基金运作,法律
等领域拥有深厚积累和实践经验,具有出色的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和投融资的
能力,具有很强的沟通、协调以及团队管理能力,曾主导或参与过众多优质的
股权投资或并购项目。
     最近五年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现任贝达梦工
场(杭州)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贝达梦工场控股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总经理,维眸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贝达梦工场(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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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药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启元生物(杭州)有限公司董事,赋成
生物制药(浙江)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披露日,范建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为 0.02%,范建勋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范建勋先
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
形。范建勋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
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
平台公示,未曾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范建勋先生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2
     二、独立董事简历
     1、JIANGNAN CAI(蔡江南)先生,1957 年 6 月出生,美国国籍,复旦
大学现代西方经济学硕士、美国布兰代斯大学卫生政策博士,是华东理工大学
经济发展研究所和商学院的主要创始人之一,曾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公共经济
系第一任系主任、美国麻省卫生福利部卫生政策高级研究员、美国塔夫茨大学
医学院卫生经济学兼职教授、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特聘教授、复
旦大学社会管理与社会政策系兼职教授、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公共政策研
究中心高级研究员、上海市卫生局决策咨询专家委员、《中国卫生》杂志特约
编委和《中国医院院长》杂志副主编、中欧国际商学院卫生管理与政策研究中
心主任及经济学兼职教授。
     最近五年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2017 年 3 月
至今任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6 月至今任上海
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 月至今任上海创奇健康发展研究院
执行理事长,2020 年 5 月至今任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披露日,JIANGNAN CAI(蔡江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JIANGNAN CAI(蔡江南)先生不存在《公
司 法 》 第 一 百 四 十 六 条 、 《 规 范 运 作 指 引 》 第 3.2.3 条 规 定 的 情 形 。
JIANGNAN CAI(蔡江南)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
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曾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JIANGNAN CAI
(蔡江南)先生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汪炜先生,1967 年 8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浙江大学政治
经济学博士,现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同时担任浙
江省金融研究院院长,浙江省金融业发展促进会常务副会长。
     最近五年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2014 年至今任中国电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14 年至今任浙江玉皇
山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5 年-2021 年 7 月任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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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董事,2017 年至今任万向信托股份公司董事,2019 年至今任浙江网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至今任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 11 月至今任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1 月至今任众
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披露日,汪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
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汪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汪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
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曾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汪炜先生任职资格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黄欣琪女士,1971 年 12 月生,中国国籍,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厦门
大学经济学学士,中国长江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黄欣琪女士具有逾 25
年深厚的专业积累和丰富的工作经验,专门为企业提供内部财务顾问、项目融
资、投资咨询、企业并购、财务及管理咨询、税务策划等服务。
    最近五年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2007 年 11
月至今任汇财资本有限公司(HK)执行董事,2008 年 2 月至今任汇财永信咨
询(厦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7 年 7 月至今任汇财永信咨询(香
港)有限公司(HK)董事,2021 年 9 月至今任上海捍宇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0 月至今任多想云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披露日,黄欣琪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
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黄欣琪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范运作指引》
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黄欣琪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
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曾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黄欣琪女士任
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4
    4、肖佳佳女士,1983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英国谢
菲尔德大学法学硕士,2019 年 3 月至今任北京观韬中茂(杭州)律师事务所合
伙人。曾任浙江凯麦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北京观韬中茂(杭州)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杭州市律师协会公司与证券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律师协会第二
届环境与资源保护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擅长境内外上市、重组及再融资、私募
融资、跨境并购、外商直接投资、私募基金、股权激励等公司证券业务。
    最近五年无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披露日,肖佳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
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肖佳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范运作指引》
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肖佳佳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
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曾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肖佳佳女士任
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5
    三、监事简历
    1、张洋南先生,1971 年 7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南大学公
共管理硕士。张洋南先生 1998 年 6 月至 2005 年 3 月任嵊州市委宣传部宣传科
长,2005 年 3 月至 2012 年 3 月任嵊州市雅璜乡党委书记,2012 年 3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嵊州市档案局局长。张洋南先生 2016 年 3 月加入贝达药业,2016 年
3 月至 2016 年 11 月任公司董事长办公室副主任,2016 年 11 月至 2019 年 5 月
任公司行政总监,2017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9 年 5 月至今任公
司监事会主席、行政高级总监。张洋南先生具有丰富的行政管理经验、较强的
领导能力和良好的团队精神,统筹协调董事长办公室与公司各部门的工作联系,
推动公司各项战略任务的具体落实,参与公司重大活动的方案策划和具体组织
工作。
    最近五年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现任贝达药业
(嵊州)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披露日,张洋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
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张洋南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范运作指引》
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张洋南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
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曾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张洋南先生任
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汪溶女士,1963 年 3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浙江大学医学
院本科毕业,中共党员。汪溶女士 1984 年 8 月至 2001 年 3 月任浙江临海市第
一人民医院内科主任,2001 年 3 月至 2018 年 4 月任台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
局科长、副局长,2018 年 4 月退休至今。汪溶女士担任内科医生多年,积累了
深厚的医学知识和丰富的临床经验,具备良好的医学素养。2001 年浙江省城镇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启动,汪溶女士参与医保运行管理,协调推进全市域医保工
作有序展开,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协调管理能力。
    最近五年无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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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公告日披露日,汪溶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
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汪溶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汪溶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
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曾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汪溶女士任职资格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吴飞先生,1977 年 3 月生,中国国籍,浙江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现任
公司董事长办公室主任兼企业文化和对外联络办公室主任。先后在新疆数码梦
工场电子有限公司、天能集团等单位任职,具有近二十年丰富的公共关系管理
工作经验、较强的活动策划能力、项目管理和企业文化建设的能力。
    最近五年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现任西安瀚博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披露日,吴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
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吴飞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吴飞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
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曾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吴飞先生任职资格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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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丁列明先生,首席执行官、总经理,简历见前述非独立董事介绍。
    2、万江先生,资深副总裁兼首席运营官,简历见前述非独立董事介绍。
    3、JIABING WANG 先生,资深副总裁兼首席科学家,简历见前述非独立
董事介绍。
    4、蔡万裕先生,1962 年 2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药科大
学学士,高级工程师,执业药师,现任公司资深副总裁。具有 30 多年的丰富
从业经验,负责过大型药企的生产、质量工作,具有强有力的项目计划、组织
能力和优秀的团队建设能力。系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盐酸埃克替尼产业化项
目”的核心成员,浙江省科技专家库技术专家成员,主持或参与公司主导的国
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 2 项和国家工业转型升级强基工程,荣获省
级科技开发优秀成果奖。分管公司生产中心和嵊州产业基地。
    最近五年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现任贝达药业
(嵊州)有限公司经理、启元生物(杭州)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蔡万裕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为 0.02%,通过持有浙江贝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1%
的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蔡万裕先生不存
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蔡
万裕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
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
未曾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蔡万裕先生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童佳女士,行政总裁,简历见前述非独立董事介绍。
    6、范建勋先生,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财务负责人,简历见前述非独立
董事介绍。
    7、吴灵犀先生,1983 年 7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北京大学经
济学院金融学硕士研究生,具有保荐代表人资格。曾就职于国泰君安证券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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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从事投资银
行业务,具有丰富的境内外 IPO、股权再融资、并购、债券融资等资本运作经
验。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分管公司证券部。吴灵犀先生在受聘前已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
秘书资格证书。
       最近五年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现任博石(北
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经理、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披露日,吴灵犀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1,0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为 0.01%,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灵犀先生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吴灵犀先
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
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
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
曾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吴灵犀先生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
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其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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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内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吴飞先生,内审部负责人,简历见前述监事介绍。
    2、沈剑豪先生,1971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浙江大学工
学学士,2011 年加入贝达药业,2013 年 8 月加入公司 IPO 项目团队,全程协
助领导推进公司上市进程,2016 年 11 月起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沈剑豪先
生在受聘前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并取得深圳证
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最近五年无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披露日,沈剑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6,8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为 0.01%,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沈剑豪先生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沈剑豪先
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
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
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
曾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沈剑豪先生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
知识,其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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