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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贝达药业: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5-30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
们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投资引进 CFT8919 项目的议案》
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经过认真讨论和审核,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公司拟用自有资金以首付款和认购证券的方式引进新项目符合创新药领域
战略合作的通常方式,有利于进一步深化公司在非小细胞肺癌(NSCLC)领域
的布局,加强和国际创新药公司的合作,发挥双方协同优势。公司对证券投资已
制定了相应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内控程序有效、健全。本次交易本着平等、自
愿、公平合理原则,定价市场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交易。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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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JIANGNAN CAI           汪炜              黄欣琪             肖佳佳




                                                      2023 年 5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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