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神宇股份:关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17-11-30  

						                                       关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63           证券简称:神宇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8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435号文核准,根据《关于神
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
[2016]787号),公司公开发行的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已于2016年11月
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募集资金总额17,680.00万元,扣除发
行费用总额3,276.8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4,403.14万元。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6年11月9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712051号”验资报告。本次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由公司子公司江阴神创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创电
子”)为主体实施。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
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子公司神创电子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与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并进行了公告。具体公告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12月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三、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情况
                                        关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司 2017 年 8 月 10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公
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神创电子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神宇
通信科技股份公司。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以下简
称“浦发银行江阴支行”)新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浦
发银行江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全资子公司神创电
子注销了三个募集资金账户。
    (一)、本次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1、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信息
    开户主体: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92010078801000000159
    募集资金金额:24,030,112.48元
    资金来源:子公司神创电子原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划入
    用途: 射频同轴通信电缆及组件研发中心项目、稳相射频同轴通信电缆及
组件建设项目、细微、极细射频同轴电缆建设项目
    2、新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一)公司已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
用于公司对应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
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章。
    (三)民生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
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民生证券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
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
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当配合民生证券的调
查与查询。
    民生证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定期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公司授权民生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王刚、蒋红亚可以随时到募集
                                         关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当及
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
的合法身份证明;民生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查询
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按月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民生证券。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按照孰低原则在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10%之间确定)的,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民生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民生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民生证券更换
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同时按
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
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三次未及时向民生证券出具对账单或向民生
证券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民生证券查询与调查专户情形
的,公司有权或民生证券可以要求公司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
户。
       (九)本协议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
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民生证券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十)本协议一式八份,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
江苏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公司备用。
       (二)本次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账户有三个,具体如下:
       1、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账号为
92010154740024491,该募集资金专户用于稳相射频同轴通信电缆及组件建设项
目。
       2、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澄江支行,账号为 552169506490,
该募集资金专户用于细微、极细射频同轴电缆建设项目。
       3 、 开 户 行 兴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江 阴 支 行 , 账 号 为
                                     关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408480100100211916,该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射频同轴通信电缆及组件研发中心
项目。
    上述三账户开户主体为神创电子,近日,子公司神创电子将上述三个募集
资金专户余额转入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新设立的募
集资金账户,并依法办理完毕三个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子公司就
该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及上述三个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分别签
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