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神宇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23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现就公司以下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19 年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系公司
正常业务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
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进
行回避表决。

    二、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
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任公司审计机构的审议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
形。我们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
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章程》的修改内容系依据 2018 年 10 月 26
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公司法》的修改,符合《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
同意董事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
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   嵩(签字):




     顾桂新(签字):




     孙   涛(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