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宇股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2019-04-23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神宇
通信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神宇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神宇股份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现
将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发表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435 号核准,本公司委托主承
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2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8.84 元,共募集资金
人民币 176,8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3,276.86 万元(含增值税),
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403.14 万元,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 712051 号《验资报告》。
公司以前年度累计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 12,656.41 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
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发行费用等的净额为 2,006.95 万元,2018 年度
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 1,727.58 万元,累计投入 14,384.00 万元,均系投入承
诺投资项目。公司以前年度以及本年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
后的净额 18.70 万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281.34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根据上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6 年 12 月,
公司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江阴神创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及子公司作
为共同一方)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兴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签署的《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
协议规定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 2017 年 8 月 10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公
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神创电子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神宇通
信科技股份公司。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以下简称“浦
发银行江阴支行”)新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浦发银
行江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全资子公司神创电子注销
了三个募集资金账户。鉴于合同主体变更,原公司、子公司作为共同一方签署的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不再履行,按变更主体后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履行。公司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浦发银行江阴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协议规定的履行
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账号 存款类型 金额(万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481969413156 活期 0.08
江阴澄江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2 92010078801000000159 活期 281.26
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合计 281.3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4,403.1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727.5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384.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截至期
是否 项目可
是否已 末投入 项目达到
截至期末累 达到 行性是
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 进度(%)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计投入金额 预计 否发生
目(含部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3)= 用状态日 现的效益
(2) 效益 重大变
分变更) (2)/(1) 期 注2
注1 化
承诺投资项目
细微、极细射频同轴电缆建设项目 否 11,468.00 11,468.00 1,093.56 11,468.00 100.00 2017.12.31 1,170.83 是 否
稳相射频同轴通信电缆及组件建设
否 1,064.00 1,064.00 125.87 1,064.00 100.00 2017.12.31 24.81 是 否
项目
射频同轴通信电缆及组件研发中心 不适
否 1,852.00 1,852.00 508.15 1,852.00 100.00 2017.12.31 - 否
项目 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4,384.00 14,384.00 1,727.58 14,384.00 100.00 1,195.64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14,384.00 14,384.00 1,727.58 14,384.00 100.00 1,195.6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
无
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
无
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
无
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
无
况
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已于前期利用自筹资金5,279.55万元先行投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投资项目“细微、极细射频同轴电缆建设项目”、“稳相射频同轴通信电缆及组件建设项目”和“射频同轴通信电
情况 缆及组件研发中心项目”中。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
和保荐机构发表同意意见,公司已将上述自筹资金投入资金与募集资金进行了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无
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项目已按照计划全部支付完毕,结余金额人民币2,813,357.53元,其中186,957.53
及原因 元为利息结余, 2,435,000.00元为发行股份时多预估的发行费用,191,400.00元为募集资金项目的结余。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公司2018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的其
或其他情况 他使用情况。
(二)募投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射频同轴通信电缆及组件研发中心项目”是新建研发场所,购置研发所需
设备,构建无尘试验室等研发、生产及测试环境。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7 年,公司变更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相关募投项目原定的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江阴神创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为提高募投项目的实施效率,减少管理层级,
公司已吸收合并原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江阴神创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募投项目
的实施主体已变更为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相关募投项目的投资金额、建设内
容、项目选址、项目实施计划等均保持不变。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已于前期利
用自筹资金 5,279.55 万元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细微、极细射频同
轴电缆建设项目”、“稳相射频同轴通信电缆及组件建设项目”、“射频同轴通
信电缆及组件研发中心项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并于 2016 年 11 月 17 日出具信会师
报字[2016]第 712069 号《关于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的鉴证报告》确认:截至 2016 年 11 月 17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期投入自筹资金总额为 5,279.55 万元。2016 年 12 月,公司将上述自筹资金投
入资金与募集资金进行了置换。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 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神宇股份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的《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进行了鉴证工作,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9]11996 号”《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
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神宇股份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的《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
注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内部审计报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说明、会计师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
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
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民生证券认为: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
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法规的规定,神宇股份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制度,有效执行监管协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神宇股份 2018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2018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王 刚 蒋红亚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