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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宇股份: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请做好神宇股份创业板非公开发行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2019-10-30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关于请做好神宇股份创业板非公开发行发审委会议准备工

                           作的函》的回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 2019 年 10 月 23 日下发的《关于请做好神宇股份创业板非公开发
行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
券”、“保荐机构”)作为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宇
股份”或“发行人”)的保荐机构,会同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对告知函的问

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分析和落实,并就相关问题出具了本回复。
    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核。




                                   1
                            目录



问题 1 .......................................................... 3

问题 2 .......................................................... 3
问题 3 .......................................................... 6
问题 4 ......................................................... 11




                              2
    问题 1:关于证照申办。申请人已于 2019 年 7 月启动新的《装备承制单位
注册证书》申请工作。目前,已取得《国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及《三级保密资
格单位证书》等前置实质审查程序,经逐项对比审核要求,均不存在预期障碍。

申请人预计将于 2019 年 10 月取得证书。请申请人说明并披露前述证照申办的最
新进展情况。
    回复:
    报告期前期,公司部分产品属于军工目录产品范围。根据最新《武器装备科
研生产许可(专业)目录》(2018 年版)所列内容,目前公司现有已形成销售

的产品,以及本次募投项目产品 5G 通信用射频同轴电缆、航空航天用高速高稳
定性射频同轴电缆,均不属于军工目录产品。因此,公司现有产品业务和本次
募投项目的产能消化,不会受到当前军工资质申请进度和结果的影响。
    公司为便于开拓新的潜在军工领域产品,于 2019 年 7 月启动新的《装备承
制单位注册证书》申请工作。目前,公司已完成《国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及《三

级保密资格单位证书》等前置实质审查程序,由于审核进度安排原因,截至目前
该证书仍处于审核阶段。经逐项对比审核要求,获得上述证照均不存在预期障
碍。


    问题 2:关于信息披露豁免。2019 年 7 月,申请人与某 5G 通信客户签署《技

术开发合同》,在低损耗同轴电缆研发上开展合作,涉及多项与 5G 通信用射频
同轴电缆相关的技术。鉴于该客户在 5G 通信领域具有较高的市场影响力,此次
合作将为本次募投项目产品之一 5G 通信用的射频同轴电缆带来较好的引领和品
牌示范效应。但申请人同时称,由于涉及客户敏感信息,申请人未予披露前述事
项。请申请人进一步说明:前述事项是否属于对投资者决策有重要影响的重大事

项,申请人是否已履行交易所相关信息披露豁免的审查程序,日常信息披露是否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请保荐机构、申请人律师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发表
明确核查意见。
    回复:




                                    3
    一、公司与该 5G 通信客户的《技术开发合同》不属于对投资者决策有重要
影响的重大事项,未达到信息披露标准,无需履行信息披露豁免程序,公司已
在反馈意见回复中删除相关信息

    (一)公司与该 5G 通信客户已经具有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本次在低损耗
同轴电缆研发上开展合作表明客户对公司技术研发的认可和信任,公司未来产
品销售和本次募投项目产能消化并不依赖该研发合作项目
    报告期内,上述 5G 通信客户已经属于公司产品的终端使用客户,公司多项

产品已通过下游组件商和设备商供应给该 5G 通信客户,公司与该客户已经具有
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本次该 5G 客户直接委托公司就低损耗同轴电缆小范围开
展研发,是对公司长期以来在产品技术和质量不断追求的认可和信任,也表明
公司与该终端客户从技术层面进一步开展紧密合作的关系。
    但就公司未来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的产能消化而言,一方面,鉴于公司产

品已经在该 5G 终端客户和其他客户中广泛使用,且都具有长期良好的业务关
系,公司本次募投项目 5G 通信相关产品的产能消化并不依赖于该技术委托开发
合同;另一方面,公司未来业务发展,以及本次募投项目的产能消化,依赖的
仍是行业的蓬勃发展、公司深耕多年形成的产品优势、累积一流客户资源转化
的市场需求,以及领先的技术实力和不断加大的研发投入。上述《技术开发合

同》虽表明部分核心终端客户对公司的认可和信任,但对公司生产经营并不构成
重大影响,对投资者了解和判断公司的价值也不构成重大影响。
    因此,公司与该 5G 通信客户的《技术开发合同》不属于对投资者决策有重
要影响的重大事项。
    (二)公司与该 5G 通信客户的《技术开发合同》的金额较小,未达到交易

所信息披露标准,无需履行信息披露豁免程序
    从合同金额角度,上述《技术开发合同》的标的金额较小,且该合同仅是研
发合同,并未约定未来采购金额等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
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的成交金额、产生的利润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程度和投资者投资价值判断均未达到信息披露标准,公司无需公告,因此不涉

及向交易所申请信息披露豁免程序,也不会对投资者的投资决策产生不利影
响。


                                  4
    综上,公司与该 5G 通信客户的《技术开发合同》不属于对投资者决策有重
要影响的重大事项,未达到信息披露标准,无需履行信息披露豁免程序。
    为避免给投资者对本次募投项目产能消化情况带来歧义或误导,公司已将

反馈意见回复中“问题一”回复中“四、(二)4、公司具备良好的业务拓展能
力和技术优势”涉及该合同相关信息删除。

    二、公司日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并按照上市

公司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自上市以来的日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不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法律障碍。
    保荐机构履行的主要核查程序:
    1、取得并查阅发行人与该 5G 客户签署的技术开发合同,对比信息披露规

则对合作内容、金额等合同具体内容进行检查;
    2、核查本次募投项目的主要产品及产能消化措施,核查发行人与该 5G 客
户签署的合同对本次募投项目产能消化的影响;
    3、访谈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员,了解公司在信息披露上保障信息披露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所执行的制度措施和人员安排等;

    4、取得并查阅《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等发行
人报告期内与信息披露有关的制度,并对相关制度的具体执行情况及信息披露
的完整性和及时性进行核查;
    5、取得并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全部的三会会议资料、公告及其他信息披露
副本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等进行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认为:发行人与上述 5G 通信客户之间的
《技术开发合同》未达信息披露标准,不属于应当信息披露的范围,亦不涉及
向交易所履行信息披露豁免程序;该合同对发行人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
果影响较小,对本次募投项目产能消化没有直接影响,不属于对投资者决策有
重要影响的重大事项,发行人已将该合同内容在反馈意见回复中删除;发行人

日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5
     问题 3:关于前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申请人首发上市募投项目均于 2017
年底达产且在首发时均安排由全资子公司神创电子实施。2018 年 l 月,公司完
成对神创电子的吸收合并,前次募投项目改为由母公司实施。请申请人说明前次

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口径,如何与申请人其他业务进行有效区分,申请人本次发行
是否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有关“前
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且使用进度和效果与披露情况基本一致”的规定。请
保荐机构、申请人会计师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回复:

     一、前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口径,如何与申请人其他业务进行有效区分
     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14 日首发上市,前次募投项目为首发募投项目,具体
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实际募集资金投入
 1       细微、极细射频同轴电缆建设项目           11,468             11,468
 2     稳相射频同轴通信电缆及组件建设项目          4,446              1,064
 3     射频同轴通信电缆及组件研发中心项目          1,852              1,852
                  合计                            17,766             14,384


     上述 3 个项目中,射频同轴通信电缆及组件研发中心项目未做经济效益测

算,细微、极细射频同轴电缆建设项目和稳相射频同轴通信电缆及组件建设项
目效益核算口径如下:
     1、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母公司对神创电子吸收合并前),项目通过全
资子公司神创电子实施并根据各个募投项目产品类别独立核算每个募投项目的
收入和成本,并根据每个项目收入占神创电子营业收入比例核算分摊的税金及

附加、期间费用和所得税费用,各个项目收入扣减成本、税金及附加、期间费
用、所得税费用等之后的金额为项目实现的效益;
     2、2018 年度(吸收合并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为母公司。公司按照如
下口径进行前次募投项目的效益核算,并与公司其他业务有效区分:
     (1)公司上述前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位于江阴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

山大道 22 号,该场地与公司现有其他业务主要生产所在地江阴市澄江街道东外
环路 275 号处于不同地理区域,前次募投项目拥有独立新厂区和土地,其房

                                      6
产、设备均为新购和新建,具有独立的车间、生产线和仓储间,与现有老厂区
原有产能保持独立;
    (2)公司上述前次募投项目拥有从原材料投入至最终产成品产出的独立生

产过程,所形成产品直接对外销售,不涉及与公司其他业务产品相互转移半成
品或代工的情形,不存在内部交易结算定价情形;
    (3)公司具有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对募投项目的固定资产、存货等
项目进行明细化管理,前次募投项目投产后,公司可以明晰划分新项目的生产
及管理人员,确保前次募投项目的收入、成本、费用均独立于公司原有业务产

能进行核算。
    因此,公司吸收合并神创电子以后,仍能清晰独立核算前次募投项目的经
济效益,并与公司其他业务有效区分。
    保荐机构履行的主要核查程序:
    1、查阅发行人的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及前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

告,对比分析前募效益测算方法;
    2、实地查看前次募投项目的生产场地和设备,了解前次募投项目与其他业
务的划分情况;
    3、取得并查阅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相关管理制度,了解发行人对前次
募投项目的具体管理情况;

    4、复核发行人前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文件。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前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口径
合理,前募效益测算与其他业务能够有效区分。
    二、申请人本次发行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
一条第(一)项有关“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且使用进度和效果与披露

情况基本一致"的规定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19]26924 号),以及公司披露的《2019 年半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实现效益情
况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7
          公 司 前 次 募集 资 金 为首 发 募 集资 金 , 实际 募 集 资金 净 额 为人 民 币
 14,403.14 万元,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4,384 万元,2019 年上半年公
 司将节余资金 281.34 万元(含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募集资金专户均已

 销户。
          截至目前,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与披露一致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承诺情况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     项目达
                                      募集前承    募集后承                   金额和募     到预定
序     承诺投资          实际投资项                               实际投资
                                      诺投资金    诺投资金                   集后承诺     可使用
号         项目             目                                      金额
                                         额             额                   投资金额     状态日
                                                                             的差额         期
      细微、极细         细微、极细                                                       2017 年
1     射频同轴电         射频同轴电   11,468.00   11,468.00      11,468.00            -   12 月 31
      缆建设项目         缆建设项目                                                          日
      稳相射频同         稳相射频同
                                                                                          2017 年
      轴通信电缆         轴通信电缆
2                                      1,064.00       1,064.00    1,064.00            -   12 月 31
      及组件建设         及组件建设
                                                                                            日
        项目               项目
      射频同轴通         射频同轴通
                                                                                          2017 年
      信电缆及组         信电缆及组
3                                      1,852.00       1,852.00    1,852.00            -   12 月 31
      件研发中心         件研发中心
                                                                                             日
           项目            项目
                  合计                14,384.00   14,384.00      14,384.00            -      -


          其中,前次募投项目披露的建设进度与实际建设进度对比情况如下:
                                                                                           是否
    项目名
                            披露的建设进度                          实际建设进度           基本
     称
                                                                                           一致
 细微、极
              项目建设期共 15 个月:               募集资金于 2016 年 11 月到位,
 细射频
              ①工程规划设计及土地取得(T+3 月); 在置换先期投入后按照计划进
    同轴电                                                                                  是
              ②土建装修及配套设施建设(T+12 月); 行投入,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缆建设
              ③生产设备购置及安装(T+15 月)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项目
    稳相射
              项目建设期共 15 个月:               募集资金于 2016 年 11 月到位,
    频同轴
              ①工程规划设计及土地取得(T+3 月); 在置换先期投入后按照计划进
    通信电                                                                                  是
              ②土建装修及配套设施建设(T+12 月); 行投入,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缆及组
              ③生产设备购置及安装(T+15 月)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件建设


                                                  8
  项目
 射频同     项目建设期共 18 个月:
 轴通信     ①工程设计阶段(T+3 月);                    募集资金于 2016 年 11 月到位,
 电缆及     ②施工建设阶段(T+9 月);                    在置换先期投入后按照计划进
                                                                                            是
 组件研     ③设备购置(T+12 月);                       行投入,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发中心     ④设备安装调试(T+15 月);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项目       ⑤竣工验收(T+18 月)

     前次募投资金于 2016 年 11 月到位,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且均已在 2017

年 12 月达到预定使用状态,与招股书披露的使用进度基本一致。
     (三)前次募投项目实际测算效益已达到预计效益
     通过前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进一步壮大了射频同轴电缆主业,前次募
投项目均已达到预计效益。前次募投项目的具体效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达到预
                                                       最近三年一期的实际效益              是否达
                  定可使
   项目名称                   承诺效益                                        2019 年      到预计
                  用状态                    2016         2017
                                                                 2018 年度                   效益
                  的时间                    年度         年度                 1-6 月
细微、极细射频
同轴电缆建设项                 2,050.00    218.35       123.25   1,170.83     1,158.35       是
      目
稳相射频同轴通    2017 年
信电缆及组件建    12 月 31       200.00            -      7.87       24.81       93.11       是
   设项目           日
射频同轴通信电
缆及组件研发中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
   心项目
注:射频同轴通信电缆及组件研发中心项目旨在提升公司整体的研发能力、管理运营能力
    和竞争力,促进公司整体经营效益的提升,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1、前次募投项目的预计效益与实际效益对比

     前次募投项目的设计生产负荷与实际生产负荷对比情况如下:
                                                                                           是否
     项目名称                原设计生产负荷                      实际负荷                  基本
                                                                                           一致
                         T+1 年(建设期):0; 项目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达产:
 细微、极细射频同轴
                         T+2 年:50%;         2018 年(T+2 年):57.11%;                  是
   电缆建设项目
                         T+3 及以后:100%          2019 年(T+3 年)上半年:113.01%
                         T+1 年(建设期):0; 项目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达产:
 稳相射频同轴通信电
                         T+2 年:40%;         2018 年(T+2 年):12.41%;                  是
 缆及组件建设项目
                         T+3 及以后:90%           2019 年(T+3 年)上半年:93.11%

                                              9
射频同轴通信电缆及
                          不适用                       不适用                 -
 组件研发中心项目

    细微、极细射频同轴电缆建设项目预计效益为 2,050 万元。该项目于 2017
年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18 年前三季度该项目设备产线处于调试、整合、
优化中,在 2018 年第四季度接近满产。2018 年全年生产负荷为 57.11%,2019

年上半年的生产负荷超过 100%,与原设计生产负荷基本一致。2018 年和 2019
年上半年分别实现效益 1,170.83 和 1,158.35 万元,已达到预计效益。
    稳相射频同轴通信电缆及组件建设项目预计效益为 200 万元。该项目于
2017 年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18 年生产负荷低于原设计生产负荷,一方面
由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未募足实际投入仅有 1,064 万元,仅增加原设计产能的一

部分;同时公司利用一部分该项目产能为新品的开发提供物质条件,占用一部
分设备产能。2019 年上半年,该项目实际生产负荷超过 90%,与原设计生产负
荷基本一致。2019 年上半年该项目年化效益基本达到了预期效益。
    射频同轴通信电缆及组件研发中心项目,旨在提升公司整体的研发能力、
管理运营能力和竞争力,促进公司整体经营效益的提升,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但前次募投项目到位后,有效带动了公司业绩增长,募集资金到位后 2016 年至
2018 年三年年均净利润为 3,996.65 万元,不低于募集资金到位前一年 2015 年
净利润 3,248.62 万元,达到了预期效果。
    2、前募实施有效带动公司经营业绩稳步增长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6 年-2018 年
           项目                                                          增长率
                                   (上市前)      (上市后)三年平均
         营业收入                      26,365.90            33,567.74      27.31%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248.62             3,996.65      23.03%


    前次募投项目实施后,有效带动了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2016 年 11 月
首发上市后,公司报告期三年的平均营业收入较上市前一年度 2015 年增长了
27.31%,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增长了 23.03%,公司的盈利能力得到显著提

升。
    综上所述,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基本使用完毕,使用进度与披露情况基本
一致,使用效果为已达到了预期效益,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


                                        10
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履行的主要核查程序:
    1、查阅并复核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19]26924 号),以及发行人披露的历次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其效益测算资料,并进行复核和计算分
析;
    2、查阅发行人的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及前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
告,对比分析前募效益测算方法;

    3、查阅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定期报告和其他募集资金使用披露文
件,自前次募集资金到位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和注销专户期间的募集资金专户
变动资料及募集资金支出、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财务资料,复核会计师出具的
各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对比分析前次募投项目
的使用进度、使用效果及披露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且使用进度和效果与披露情况一致,本次证券发行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有关“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
且使用进度和效果与披露情况基本一致”的规定。


    问题 4:关于定价及毛利率。报告期内申请人主要产品销售均价逐年下降,
2017 年和 2018 年毛利率同比下降,2019 年 1-6 月同比上升。请申请人:(1)说
明销售价格逐年下降的原因,是否存在行业价格恶性竞争,是否会对申请人未来
业绩及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2)说明毛利率先降后升的原因
及合理性。请保荐机构、申请人会计师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回复:

    一、射频同轴电缆产品销售均价变化主要是高端产品国产替代深化过程中
技术创新和制程稳步提升综合推动的结果,并不存在行业价格的恶性竞争,不
会对公司未来业绩及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主要产品为射频同轴电缆,占收入比重约 85%以上。报告期内,射频
同轴电缆产品均价变动如下:


                                   11
                                                                          单位:元/米
   期间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项目     毛利率 单价    比重   毛利率 单价    比重   毛利率 单价 比重 毛利率 单价    比重
细微、极细射
             31.19% 0.52 76.66% 28.14% 0.50 67.60% 28.98% 0.53 72.97% 28.49% 0.55 66.86%
频同轴电缆
其他同轴电缆 29.64% 1.33 23.34% 24.46% 1.16 32.40% 26.44% 1.33 27.03% 29.42% 1.34 33.14%
射频同轴电缆 30.98% 0.61   100%   26.95% 0.61    100%   28.29% 0.63 100% 28.80% 0.68    100%

          (一)细微、极细射频同轴电缆是公司主要的射频同轴电缆产品,也是本
     次募投项目涉及的最主要产品,其价格变化不会对公司未来业绩及本次募投项
     目的实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价格变化的原因
          一方面,细微、极细射频同轴电缆属于射频同轴电缆中技术含量较高和生产
     难度较大的产品,以前该类产品主要通过日本、美国等国进口。近些年,包括
     公司在内的少数企业逐渐掌握相关技术并实现稳定量产,在国产替代的深化过
     程中,该类产品的价格也从依赖进口时极高的十几元/米的价格逐渐降至目前的

     价格水平,带来的是产品更为广泛的应用领域和更快速的普及,并且,目前仍处
     于产品技术不断升级和创新、生产制程不断提升带来的成本节约的过程中。
          另一方面,公司产品结构的调整优化也导致平均价格的变化,平均价格相对
     较低但技术含量更高的细微、极细射频同轴电缆销售收入占比从 2016 年的
     66.86%上升到 2019 年 1-6 月的 76.66%,导致产品综合平均单价从 0.68 元/米下

     降到 0.61 元/米。
          2、行业不存在恶性价格竞争
          虽然从该类产品生命周期来看,同一种型号产品寿命越长,其技术、制程
     越成熟,产品成本与价格会随之下降,但是由于该类产品的高技术门槛,目前
     能够生产满足国际大公司产品品质要求,并具有 5G 射频同轴电缆研发能力的生

     产企业仍然较少,并且由于该类产品的下游应用领域非常广泛,从民用通讯到
     精密医疗器械,再到家用消费电子等,不同应用领域产品的参数要求均不相
     同,具体产品在市场资源和技术方向上也存在一定的区别,因此,该类产品在
     市场中并不存在恶性的价格竞争,价格的变化仍主要受生产企业产品技术创新
     性和制程稳定性的影响。

          3、销售价格变动不会对公司未来业绩及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重大不利

                                            12
影响
    通过报告期内公司该类产品的毛利率水平也可以看出,处在一个相对稳定
的水平,说明该类产品销售价格的变化并未对公司产品价值空间产生较大影响。

并且公司在该领域深耕多年,具有先发优势和技术优势,积累的下游客户主要
为行业内占据领先地位的知名客户、上市公司或者高新技术企业,其选择供应
商时,会从合作历史、产品技术水平、质量稳定性、供货规模、供货稳定性、
下单、付款周期等多方面考察供应商综合能力,产品价格仅为下游客户采购决
策考虑的一项因素,行业竞争相对较为有序。因此,该类产品市场价格变动不是

因行业恶性竞争引起的,价格变动不会对公司未来业绩及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造
成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细微、极细射频同轴电缆产品销售均价变化主要原因是高端产品国
产替代深化过程中技术创新和制程稳步提升综合推动的结果,并不存在行业价
格的恶性竞争,价格变化并未对公司产品价值空间产生较大影响,不会对公司

未来业绩及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其他同轴电缆非公司主导产品,也不是本次募投项目的产品,其价
格变化不会对公司未来业绩及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其他同轴电缆中包括了半柔电缆、军标系列电缆、稳相系列电缆等几类品
种,合计占同轴电缆较低,其中以半柔同轴电缆为主。半柔电缆主要用于通信

基站天线等,随着 2016 年至 2018 年 4G 网络建设总体逐步进入成熟期,需求驱
动相对减弱,因此导致单价和毛利率有所下降,带动该类产品毛利率有所下
降。
    半柔同轴电缆不是公司主要产品方向,也不是本次募投项目的产品,因
此,该类产品的价格波动不会对公司未来业绩及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重大

不利影响。
    二、毛利率先降后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2016 年至 2018 年,公司射频同轴电缆产品毛利率小幅下降,主要是产品分
类中的其他同轴电缆产品毛利率下降引起的,而核心产品细微、极细产品的毛
利率水平基本稳定。其他同轴电缆中包括了半柔电缆、军标系列电缆、稳相系

列电缆等几类品种,合计占同轴电缆销售收入的比例较低,其中又以半柔同轴


                                   13
电缆为主。半柔电缆主要应用于通信基站天线及射频设备和其他电子设备内部
连接线,该种产品的市场竞争相对较为激烈,且 4G 网络建设在 2016 年至 2018
年总体逐步进入成熟期,需求驱动相对减弱,导致单价和毛利率有所下降,带

动该类产品毛利率有所下降。
    2019 年 1-6 月,细微、极细产品单价、毛利率略有提升,主要是公司满足
5G 信号传输的附加价值更高的产品销售及占比稳步增长,收入占比从 2018 年的
20.35%上升至 2019 年上半年的 35.96%,这类产品主要用于 5G 通信类下游终
端,产品技术规格和质量更好,单价更高,因此毛利空间也更大,这也使得细

微、极细产品占总射频同轴电缆产品的收入占比由 67.60%升至 76.66%。同时,
公司根据旺盛的市场需求,及时对其他射频同轴电缆中毛利率较低的产品产能进
行了调整,并且在部分定制化程度较高、技术附加值更高的产品上开拓得力,使
其他射频同轴电缆产品毛利率水平有所提升。以上综合使得公司射频同轴电缆产
品的毛利率水平在 2019 年 1-6 月有所上升。

    保荐机构履行的主要核查程序:
    1、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的按产品销售、采购明细,对发行人销售收入、单
价、成本、毛利率进行分析,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单价波动情况;
    2、与发行人财务和业务负责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发行人报告期内销售产品
种类、单价、成本变动情况及原因;

    3、获取同行业可比公司年度报告,核查同行业可比公司报告期内产品单价
变动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核心产品及本次募投项目的主要产品为细
微、极细射频同轴电缆,报告期内该产品售价变化的主要是高端产品国产替代
深化过程中技术创新和制程稳步提升的综合推动的结果,并不存在行业价格的

恶性竞争,不会对发行人未来业绩及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引起毛利率小幅波动的半柔同轴电缆不是公司主要产品方向,也不是本次募投
项目的产品,该类产品的价格波动不会对公司未来业绩及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
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经核查,申请人会计师认为: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的产品细微、极细电缆单

价虽有所下降,但毛利率较为稳定,而引起毛利率波动的半柔电缆并非公司募


                                   14
投项目产品,行业亦不存在恶性竞争,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单价、毛利率波动不
会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
   (本页以下无正文)




                                 15
(本页无正文,为《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关于<关于请做好神宇股份创业板非
公开发行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之签章页)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年    月    日




                                 16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请做好神宇股份创业板非
公开发行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蒋红亚                   王刚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7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本次告知函回复的全部内容,了解

回复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
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告知函回复说明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
任。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__________________
                                      冯鹤年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8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本次告知函回复的全部内容,了解
回复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

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告知函回复说明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
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__________________
                        周小全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月    日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