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神宇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3-17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63             证券简称:神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5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3日13时在公司三楼

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3日以专人

送达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希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

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名监事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本

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

    2、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名监事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本

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


                                    1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信息披露网站。

    3、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 名监事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本

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 名监事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

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

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5、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 名监事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是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经

营情况,参照地区、行业的发展水平而制定的,有利于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

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相关议案的审议

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6、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 名监事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本

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董事、监事薪酬标准是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

情况,参照地区、行业的发展水平而制定的,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监事的工作积

极性,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对董事、监事薪酬相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7、审议《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 名监事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本

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的实

施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份总数 8,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 2.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600 万元。

    8、审议《关于<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名监事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则的

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

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投项目已结项且募集资金专户均已完成销户,过程合法合规。

    9、审议《关于<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名监事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建立健全了覆盖公

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内审部及人员配备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的执



                                      3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行及充分监督。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有效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

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10、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银行融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3 名监事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本

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 名监事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本

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能够更好的推进审计工作的开展。监事会

同意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事宜。

    12、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名监事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本

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神宇通信

科技股份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3、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表决结果:3 名监事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符合现阶段公司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不


                                     4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 2019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事项。


    三、备查文件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七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