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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宇股份:神宇股份2020年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2021-04-08  

                                                                          2020 年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563             证券简称:神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2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2020年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存放期间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
押等相关权利。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1,060,140 股股份不参与 2020 年年度
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分配比例,
即 14,027,567.85 元=93,517,119 股×1.5 元÷10 股;公司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数=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分配比例,即 84,165,407 股=93,517,119 股×9
股÷10 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148319 元
=14,027,567.85 元÷94,577,259 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额÷总股本,即 0.889912 股=84,165,407 股÷94,577,259
股。
    在保证权益分派不变的前提下,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
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
收盘价-0.148319 元/股)÷(1+0.889912 股)。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4 月 6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与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4 月 6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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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通过: 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份总数 94,577,259 股剔除公司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 1,060,140 股后的 93,517,11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50 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4,027,567.85 元。
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9 股,合计转增股本 84,165,407 股。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份总数
94,577,259 股 剔 除公 司 通过 集 中竞 价 交易 方 式 回购 的 股份 1,060,140 股后 的
93,517,11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5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
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
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
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转增 9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94,577,259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78,742,666 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4 月 15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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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1 年 4 月 16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4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
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
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帐号                         股东名称


    1          02*****320                          任凤娟


    2          02*****684                          汤晓楠


    3          02*****057                          汤建康


    4          08*****399                 江阴市港汇投资有限公司


    5          08*****400                 江阴市博宇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4 月 7 日至登记日:2021 年 4 月
1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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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股份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股数(股) 比例(%) 资本公积转增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0,725,342    32.49        26,698,682          57,424,024        32.1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63,851,917    67.51        57,466,725          121,318,642       67.87

    股份总数       94,577,259   100.00        84,165,407          178,742,666      100.00

      七、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178,742,666 股摊薄计算,2020 年年度,每
 股净收益为 0.3582 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存放期间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
 押等相关权利。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1,060,140 股股份不参与 2020 年年度
 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分配比例,
 即 14,027,567.85 元=93,517,119 股×1.5 元÷10 股;公司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数=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分配比例,即 84,165,407 股=93,517,119 股×9
 股÷10 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148319 元
 =14,027,567.85 元÷94,577,259 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额÷总股本,即 0.889912 股=84,165,407 股÷94,577,259
 股。
      在保证权益分派不变的前提下,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
 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
 收盘价-0.148319 元/股)÷(1+0.889912 股)。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地址:江苏省江阴市东外环路275号
      咨询联系人:殷刘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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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510-86279909
传真电话:0510-86279909

九、备查文件

1、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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