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宇股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3-17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63 证券简称:神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2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3月17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3月17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17日上
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17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高新区长山大道22号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
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任凤娟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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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件以及《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包括委托代理人)7名,代表股份
73,366,6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扣除回购专户1,060,140股)的41.2909%,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名,代表股份73,351,48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41.2823%;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有2名,代表股份15,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6%;参加现场会
议及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15,2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6%。
公司独立董事孙涛作为征集人于 2022 年 3 月 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上公告了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向全体股东对本
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征集投票权。在征集期内,征集人收到的委托投票情况
为:无股东向征集人委托表决权。
公司全部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公
司聘任的见证律师(以视频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3,358,48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8%;
反对 8,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2%;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经特别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46.0526%;反对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53.947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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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3,358,48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8%;
反对 8,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2%;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经特别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46.0526%;反对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53.947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
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3,358,48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8%;
反对 8,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2%;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经特别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46.0526%;反对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53.947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委派的何晓恬、顾艳律师,因疫情原因通过视频方式见
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该法律意见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
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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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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