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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宇股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2022-03-29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神宇
通信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神宇股份”或“公司”)2019年度创业板非公开
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神宇股份
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产品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金、铜、银、锡等金属,金、铜、银、锡
均属于大宗商品,市场化程度高,价格受到经济周期、市场供求、汇率等各因素
的影响,变动较大。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上涨,将会给公司的生产成本和经营业
绩造成一定的影响。公司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因原材料市
场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促进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提升公司经营水平
和盈利能力,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拟开展交易品种为金、铜、银、锡等与
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一)交易品种

    仅限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的金、铜、银、锡等与公司生产经营原材料相关的
品种。

    (二)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及订单规模,确定套期保值的数量规模,加上
一定的风险波动金,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
(含持仓保证金和应付行情变化风险金,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下同),
上述额度在使用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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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投资期限及授权

    鉴于上述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
或总经理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
施。

    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 2022 年度报告披露之日内有效,在授
权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限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
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计
算。

    (四)资金来源

    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三、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指引并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
业务管理制度》,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原则、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
信息保密、责任追究等多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建立了较为全面和完善的期货套期
保值业务内控制度。

    公司结合自身情况,合理设置审批层级,明确实际操作中的岗位职责和权限,
将组织具有良好素质的人员负责期货业务的交易工作,对相关风险形成有效控
制。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进行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且计划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保证金规模与自有资金、经
营情况和实际需求相匹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综上,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备可行性。

    四、期货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
础,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带来的影响,但进行期货套期保
值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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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市场风险

    期货市场存在一定系统性风险,同时期货套期保值需要对价格走势做出预
判,一旦价格预测发生方向性错误,可能造成期货交易损失。

    (二)资金风险

    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在期货价
格波动巨大时,公司可能存在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制平仓带来实际损失的风
险。

    (三)权利金损失风险

    当标的资产价格向不利方向变化时,公司可选择不行权,造成权利金的损失。

    (四)操作风险

    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
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的可能,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五)技术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
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六)政策风险

    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以及衍生品交易规则的修改等原因,从而导
致衍生品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五、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
限、管理及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控制措施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能有效规范投资行
为,控制投资风险。

    (二)严守套期保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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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守套期保值原则,杜绝投机交易。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
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三)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公司根据生产需求产生的大宗材料采购计划,选择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期
货品种适时开展套期保值等业务。公司将重点关注期货交易情况,合理选择合约
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四)建立客户信用管理体系

    建立客户的信用管理体系,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方进行资信审查,确定交易对
方有能力履行相关合同,慎重选择从事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手。

    (五)设立专人监控

    设专人对持有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合约持续监控,设定止损目标,将损失控
制在一定的范围内,防止由于市场出现市场性风险、系统性风险等造成严重损失。
在市场剧烈波动或风险增大情况下,或导致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及时报告公司决
策层,并积极应对。

    (六)及时关注相关政策

    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
值思路与方案。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
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
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期货
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七、相关审议和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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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在人民币 1 亿元的额度内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
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度报告披露之日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
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限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
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计
算,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及
文件。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期货套期保
值业务,能够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
保值功能,减少因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促进产品成本的相
对稳定,提升公司经营水平和盈利能力,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会影响公
司正常运营,已制定相应制度防范风险,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及原材料价格波动特性,在保证正常生产经
营的前提下,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减少因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造成的产
品成本波动,促进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提升公司经营水平和盈利能力,保障公
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制定《期货
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内部操作流程、风险管
理及处理程序等内部控制程序,对风险能形成有效控制。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已
编制《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对其
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其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切实可
行,可有效降低市场价格波动风险,有利于稳定生产经营。因此,同意公司使用
自有资金在人民币 1 亿元的额度内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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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旨在减少原材料价
格波动对公司经营带来的影响,保障公司经营的平稳性,且公司已按照相关法规
的规定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商品期货套期
保值业务内控和风险管理制度。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
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注意:在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要加强业务人员
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杜绝以盈利为
目标的投机行为,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保荐机构同时提
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套
期保值业务固有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以及技术风险等,都可
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神宇股份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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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开展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王   刚                  蒋红亚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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