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宇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5-28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符合《证券法》《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公司制订的《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分红回
报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目标、股
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能够实现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采取现金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方式分配
股利,其中优先考虑以现金分红方式分配股利,为公司建立了持续、稳定及积极
的分红政策,能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该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
特此意见。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奚海清(签字):
孙 涛(签字):
刘 刚(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