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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宇股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8-23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神宇股份(300563)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刚                              联系电话:021-60453962

保荐代表人姓名:蒋红亚                            联系电话:021-60453962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是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6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6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
                                                         无                  不适用
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2
                                                                                  发行人及其

                                                                                  聘请的中介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机构能够积

                                                                                  极配合保荐

                                                                                     工作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
                                                               无                   不适用
 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股东及相关方承诺事项
                                                                      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稳定股价的预案                                                          是      不适用

3、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说明                     是      不适用

4、关于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泄露国家秘密风险、已经并能够持续履行保密义务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11、关于未履行承诺相关事宜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
                                                                     无
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2022 年
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   刚                   蒋红亚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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