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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筑博设计: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4-24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拟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我们认真阅
读了相关会议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基于独立的立场及判断,本着对
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经讨论后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情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拟续聘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资格,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项鉴证等服务,具备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服
务的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
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至董事

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东平、林俊、顾乃康、刘春城

                                                       日期:2020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