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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筑博设计: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04-24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 年,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股东大会的授权
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
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行使监督职能,对公
司经营活动中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性、执行情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执行职务情况等进行了必要的监督,保证公司在法人治理的框架上规范运行,切实维

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 2019 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情况为:

    (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9 年 2 月 10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条件
的议案》

    2、《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
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公司出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承诺函的议案》
    5、《关于确认公司近三年(2016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关联交易公允性
及合法性的议案》
    6、《关于聘任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报出公司 2016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8、《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议案》
    9、《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10、《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
究报告的议案》
   11、《关于<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的议案》
   12、《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之<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
程(草案)>的议案》

   13、《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9 年 5 月 3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审计机构的议
案》

   (三)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9 年 9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四)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9 年 12 月 4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3、《关于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4、《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更换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2019 年度公司监事会变动情况

   (一)监事会的构成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一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变动
    1、2019 年 12 月 4 日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审议通过:因监事会主席王旭东
向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辞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职工代表大会于 2019 年 12 月 4 日选举
孙慧玲为职工代表监事,孙慧玲与马镇炎、曾晓玉共同组成第三届监事会,选举孙慧
玲为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2、2019 年 12 月 4 日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审议通过:非职工代表监事马镇
炎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辞去监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
股东徐先林提名温景波为非职工代表监事,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选举决定。该名监事
已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的 2019 年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获审议通过,任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三、监事会履职情况

    2019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通过调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列席董

事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等形式,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对报告期内公司
有关情况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9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
决策程序合法,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要求,认真执行了各项决议。公司建立了
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有效防范经营风险,保障公司规范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维护公司股东利益为出发点,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
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和股
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 2019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和审核,
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健全、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的内容真实、
准确、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遗漏、虚假记载和

误导性陈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
审计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真实、客观和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关联交易情况

    经核查,2019 年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

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2019 年度,公司严格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使用、管理募
集资金,并及时、准确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及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

     (六)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
运行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
了完整、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
及经营风险的控制,保障公司财产安全完整。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
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四、公司监事会 2020 年度工作计划

     2019 年公司成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2020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
依法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会议,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行为进
行监督和检查,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保护股东、公司和员工等各利益相关方
的权益,促进公司稳定、健康、长远发展。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