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博设计: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2020-11-13
证券代码:300564 证券简称:筑博设计 公告编号:2020-053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筑博设计”或“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
股 份 为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前 已 发 行 的 部 分 股份 , 本 次 解 除 限 售的 股 份 数 量 为
3,7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5%;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3,750,0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3.75%。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0 年 11 月 17 日(星期二)。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上市后股本变动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31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筑博设计股份
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9]711 号)同意,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0,000 股,公司股票于 2019 年 11 月
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100,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总数为
75,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0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总数为 25,00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5.00%。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苏州松禾成长二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苏州松禾成长二号
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做出的承诺如下: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前述承诺是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本企业违反前述承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
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二)关于所持股份锁定期满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本企业在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且不违背本企业已作出的其他承诺的情况下,将根据资金
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合理确定是否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
1、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将遵守以下
要求:
(1)减持条件:本企业所持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不违反已作出的相关
承诺的前提下,本企业可以减持发行人股份。
(2)减持方式: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
所监管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大宗交易方式或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价格: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证
券交易所监管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若所持发行人的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
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的,则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本企业以现金方式或从发
行人处领取的现金红利补偿给发行人;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
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4)信息披露义务: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发行人提交减持
原因、减持数量、减持对发行人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发行人在减持
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企业中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伙人,其通过本企业减持
发行人股份,需同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
关于上市公司董监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3、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
易所监管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
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因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情
况。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不
存在违法违规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0 年 11 月 17 日(星期二)。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3,7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5%;本次实际
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3,7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量共 1 名,其中 1 名法人股东,0 名自然人股
东。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
股东名称
总数(股) (股) 通数量(股)
苏州松禾成长二号创业
3,750,000 3,750,000 3,750,000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
露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认为:本次筑博设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持有
人均严格履行了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的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
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筑博设计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
上市流通申请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