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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筑博设计: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0-11-1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筑博设计”、“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担任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保荐机构,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
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就筑博设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
市流通事项核查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上市后股本变动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31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筑博
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9]711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0,000 股,公司股
票于 2019 年 11 月 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100,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总数
为 75,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0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总数为 25,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00%。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苏州松禾成长二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




                                    1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苏州松禾
成长二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做出的承诺如下: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
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前述承诺是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本企业违反前述承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
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
所有。
    (二)关于所持股份锁定期满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本企业在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且不违背本企业已作出的其他承诺的情况下,将
根据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合理确定是否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
   1、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将遵
守以下要求:
   (1)减持条件:本企业所持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不违反已作出
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本企业可以减持发行人股份。
   (2)减持方式: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证
券交易所监管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价格: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若所持发行人的股票在锁定期届
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的,则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本企业以
现金方式或从发行人处领取的现金红利补偿给发行人;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4)信息披露义务: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发行人提
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减持对发行人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发
行人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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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企业中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伙人,其通过本企
业减持发行人股份,需同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
所监管规则关于上市公司董监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3、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
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因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
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
诺情况。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公司不存在违法违规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预计为 2020 年 11 月 17 日(星期二)。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3,7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5%;本次
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3,7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量共 1 名,其中 1 名法人股东,0 名自
然人股东。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
      股东名称
                          总数(股)           (股)           通数量(股)
苏州松禾成长二号创业
                             3,750,000            3,750,000           3,750,000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
续披露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本次筑博设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
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
均严格履行了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的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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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筑博设计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
限售并上市流通申请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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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于宏刚                侯 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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