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博设计: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0-11-1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筑博设计”、“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担任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保荐机构,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
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就筑博设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
市流通事项核查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上市后股本变动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31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筑博
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9]711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0,000 股,公司股
票于 2019 年 11 月 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100,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总数
为 75,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0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总数为 25,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00%。
(二)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东苏州松禾成长二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持有公司股份 375 万股,流通限制期限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2020 年 11 月 17 日,上述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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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公司总股本为 100,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
份数量为 71,25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71.25%;无限售流通股 28,75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75%。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欧阳旭。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欧阳旭做
出的承诺如下: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前述承诺是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本人违反前述承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
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
有。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
诺情况。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公司不存在违法违规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0 年 11 月 23 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4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8%;本次
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1,4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8%。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量共 1 名,其中 0 名法人股东,1 名自
然人股东。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
股东名称
总数(股) (股) 通数量(股)
欧阳旭 1,480,000 1,480,000 1,4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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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
续披露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本次筑博设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
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
均严格履行了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的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
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筑博设计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
限售并上市流通申请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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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于宏刚 侯 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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