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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博设计:第四届第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21-03-15  

                           证券代码:300564          证券简称:筑博设计              公告编号:2021-017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
2021 年 3 月 8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当出
席的董事 7 人,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7 人(无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
议由董事长徐先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筑博设计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
住公司核心人才,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和
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
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
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制定
了《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授予激
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99.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0,000.00 万股的 2.99%。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筑博设计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表决票 7 票,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全体董事所持表决权的 100%,其中:
6 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所持表决权的 85.71%,1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
通过。
    董事杨为众先生投反对票的理由如下:经多方面考虑,认为目前开展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不合适,决定对上述事项投反对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二)审议通过《关于<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筑博设计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筑博设计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表决票 7 票,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全体董事所持表决权的 100%,其中:
7 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所持表决权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
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
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
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
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
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直接调
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
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
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
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
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
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
他相关协议;
    (11)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
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
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
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
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
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
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包含增
资、减资等情形);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
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
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
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
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情况:表决票 7 票,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全体董事所持表决权的 100%,其中:
7 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所持表决权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
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定于 2021 年 4
月 9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在公司会议室(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八路泰然大厦 B 座 8
楼)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
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表决票 7 票,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全体董事所持表决权的 100%,其中:
7 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董事所持表决权的 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
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