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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筑博设计: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刘春城)2021-04-23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春城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刘春城作为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
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
定和要求,在2020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
和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0年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作简要汇报。

    一、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八次董事会、二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八次董事会并
列席了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其中,本人出席董事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应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具体职务             实际出席              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刘春城   独立董事      8         8          0          0            否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在
董事会与股东大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并以
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
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
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
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的情况

   (一)2020年度,本人对公司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发表了对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2020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发表了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的独立意见、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
机构的独立意见、公司 2020 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以及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020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发表了关于聘任马
镇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发表了对公司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发表了对公司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二)2020 年度,本人对公司下列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2020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发表了对公司续
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情认可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利用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会,对公司进行考察
交流,重点关注公司重大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定期报告
编制和披露及其他重大事项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
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对公司提出意见和建议。此外,通过电话和
邮件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
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了解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掌握
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动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
息披露工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2、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完善及执行
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规范
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查阅有关资料,
与相关人员沟通,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历次董事会的议案,首
先对所提出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
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3、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的要求行使独立董事的职
责;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
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
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五、其他事项

   1、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本人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20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1年,本人将继
续勤勉尽职,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
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刘春城
2021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