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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筑博设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8-27  

                           证券代码:300564            证券简称:筑博设计         公告编号:2021-057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财政部相关要求,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 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18 年 12 月 7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
第 21 号——租赁> 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新
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
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 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 2006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第 21 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3、 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其余未变更
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
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影响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
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
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
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
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
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
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公司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
关内容。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
2021 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对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审核后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和规定
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和规定
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
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