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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筑博设计: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顾乃康)2022-04-23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顾乃康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顾乃康做为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在2021年的工作
中,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1年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作简要汇报。

    一、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九次董事会、四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具体情况如下:
                 现 场 出 以通讯方                      是否连续两次
        应参加董                   委托出席 董 缺席董事              出席股东大
董事姓名         席 董 事 式参加董                      未亲自参加董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会议
 顾乃康     9        1        8          0         0          否         2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在
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并以谨慎的态度
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
东大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
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的情况

    (一)2021年度,本人对公司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1年2月5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发表了关于选举非独
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和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2021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发表了关于聘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2021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发表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和关于本次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独立意见。
    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发表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的独立意见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及独立意见。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发表了关于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1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发表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独立意见和关于公司
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2021年7月5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发表了关于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专户的独立意见。
    2021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发表了关于公司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发表了关于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2021 年度,本人对公司下列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发表了关于续聘公
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利用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会,对公司进行考察
交流,重点关注公司重大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定期报告
编制和披露及其他重大事项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
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对公司提出意见和建议。此外,通过电话和
邮件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
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了解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掌握
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动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维护公
司和投资者利益。

    2、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完善及执行
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规范
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查阅有关资料,
与相关人员沟通,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历次董事会的议案,首
先对所提出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
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3、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的要求行使独立董事的职
责;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
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
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五、任职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1年,本人任职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参加了于2021年2月4日
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依据相关工作细则,参与审议了以下议案:1)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关
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六、其他事项

   1、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本人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21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2年,本人将继
续勤勉尽职,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
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顾乃康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