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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筑博设计: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24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高度
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
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二、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独立意见
    经核查,2022 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情形。
    三、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22 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
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22 年上半年与参股公司广东中建新型建筑构件有限公司发
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需要,交易金额较小,对公司业务、财务
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上述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遵循了公开、公平与公
允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或侵占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除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外,2022 年上半年公司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陈东平、林俊、顾乃康、刘春城
                                             日期:2022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