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博设计: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延期的公告2022-11-04
证券代码:300564 证券简称:筑博设计 公告编号:2022-053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延期的议案》,决议将“装配式建筑与 BIM 业务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的实施主体在筑博设计(深圳)有限公司的基础上,增加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为其
实施主体,并将“装配式建筑与 BIM 业务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设计服务网络建设
项目”及“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延期。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
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延期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9]1931 号《关于核准筑博设计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5,000,000 股,发行价格 22.6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67,250,000.00 元,扣除
各项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55,664,229.56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1,585,770.4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
师报字[2019]第 ZA15717 号《验资报告》。
二、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 募集资金累 投资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项目名称
金投资金额 计投资额 进度 用状态日期
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17,543.17 14,756.14 84.11% 2022 年 11 月 7 日
装配式建筑与 BIM 业务研
6,227.22 - 0.00% 2022 年 11 月 7 日
发及产业化项目
技术研发中心(深圳)建
11,897.99 3,586.41 30.14% 2024 年 5 月 5 日
设项目
高原建筑研究中心建设项
5,055.27 223.55 4.42% 2024 年 5 月 5 日
目
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6,666.45 1,893.92 28.41% 2022 年 11 月 6 日
补充流动资金 3,768.48 3,768.48 100.00%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三、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延期的安排
1、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情况
(1)本次增加实施主体的募投项目为“装配式建筑与 BIM 业务研发及产业化项
目”,具体情况如下:
实施主体
项目名称
变更前 变更后
筑博设计(深圳)有限公司
装配式建筑与 BIM 业
筑博设计(深圳)有限公司
务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
公司名称: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徐先林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 6 幢 2 单元 6 层 1 号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及工程咨询和装饰设计;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公司结合项目实际进度,将以下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做出了调整。
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 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延期后项目达到预定可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状态日期 使用状态日期
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17,543.17 2022 年 11 月 7 日 2023 年 11 月 6 日
装配式建筑与 BIM 业务
6,227.22 2022 年 11 月 7 日 2024 年 11 月 6 日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6,666.45 2022 年 11 月 6 日 2024 年 11 月 5 日
四、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延期的原因
根据公司的整体规划布局和业务经营需求,为更好地整合公司已有优势资源,优
化资源配置,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公司决定增加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为“装配
式建筑与 BIM 业务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
受新冠疫情及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整体投资进度比预期
有所放缓,预计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建设。为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更好地把
握市场发展趋势,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的效率,经公司审慎考虑,
决定在募集资金主要用途不变的情况下,拟将“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装配式
建筑与 BIM 业务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延期。
五、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延期是公司经过审慎的研究论证,并综合考虑
公司整体规划布局、业务经营需要等因素做出的调整,仅涉及实施主体的增加和募投
项目建设进度的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
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会按照新的项目进度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因此,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延期不会对
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延期是根据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
情况,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因
此,我们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延期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延期是本着对
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结合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提出的,不
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
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延期事项。
八、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延期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调整是结合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的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进行延期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