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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能重工: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桂林)2017-04-20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桂林)

 尊敬的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报
 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认真、勤勉、谨
 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依法依规发表了独
 立意见,切实地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通过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为公司的发展方向、薪酬制度建设等工作提出
 了意见和建议。现就本人 2016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6 年度,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全部 7 次董事会会议,列席了 2 次股东
 大会。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等事项均按规
 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016 年度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对董事会上
 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是否连续
 姓名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两次未亲
                                                                  自出席

王桂林         7               7              0          0          否

        2、出席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参加了全部上述委员会的会议,并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积极
 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以专业委员会委员身份
 向董事会提出意见,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1、2016 年 3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人就《关于续
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青岛天
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等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6 年 8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人就《关于青
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6 月 30 日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控鉴证报告的议
案》等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16 年 11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人就《关
于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等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4、2016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人就《关
于修订<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等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

       5、2016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人就《关
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等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6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会议期间,通过与公司管理层及
其他相关人员进行沟通,生产车间实地调研等形式,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运行状
况。

       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的发展规划、公司人才储备和人才引进、薪
酬与考核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等。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通过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2、通过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公
司提供的材料,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的行使表
决权及发表独立意见。

    3、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监管规定,及时了解监管动态和
监管导向,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尤其是中
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未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有提议聘请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2017 年度,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积极参与
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依法依规发表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意见和
建议。同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桂林



                                                 2017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