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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能重工: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7-04-20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6 年度,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
订)》(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依法履行职责,监督检查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
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等情况,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
益,推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将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现将监事会 2016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公司 2016 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和业绩的基本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均列席了 2016 年度历
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监事会认为,2016 年度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所做
出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公司董事会认真贯彻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
行为,

    监事会对公司 2016 年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管理层勤勉尽
责,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经营中不存在违规操作行为。

    二、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2016 年 3 月 1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
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控评估报告的
议案》、《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等 13 个议案。

    2、2016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系通过了《关
于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度报告>的议案》等 4 个议案。
    3、2016 年 8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
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过往三年财务报告的议案》等 4 个议案。

    4、2016 年 11 月 2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等 2 个议案。

    5、2016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青岛
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等 4 个议案。

    6、2016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等 1 个议案。

    三、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16 年度,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设和实施、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监督与核查,并
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依法对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
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
项决议,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勤勉尽职,未发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16 年度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董事会编
制的 2016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
客观、公正的。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后,认为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监管规则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
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
情形。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实际募投项目变更的情况。

    4、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对外投资事项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经营需要,没有对公
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需监事会审核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行为。

    6、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7、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
督,认为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规范信息传递流程,
并按照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地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进行备案。
报告期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
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等情况。

    8、对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
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现已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控制制
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
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内容真实、客观、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实际运行情况。

    四、公司监事会 2017 年度工作计划

    2017 年,公司监事会将将继续勤勉尽责,结合公司 2017 年度的发展规划和
经营目标,依法合规地履行监督职能,促进公司治理法人结构的进一步完善,确
保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运行,认真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2017 年度监事会的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1、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要求,召集召开监事会会,做好各项议题的审议工作;
以财务监督为核心,持续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资产管理状况、生产成本进行监督,
从而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规范运作。

    2、进一步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募集资金的使用、财务管理、对外投资、
对外担保及等重大事项的监督,保证资金合规及高效地使用,促进公司经营管理
效率的提高,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3、加强自身学习,提升监事履职的业务能力。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监
管规定,关注监管动态和监管导向,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督促公司不断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建立公司规范治理的长效机制,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