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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能重工: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2017-04-20  

						证券代码:300569          证券简称:天能重工          公告编号:2017-031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19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
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下称“高比例送转预案”)
属于高比例送转的情况。

    公司已于2017年3月17日和3月20日分别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
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15)和《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
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预披露公告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7-016),披
露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
提议情况。

    现将本次高比例送转预案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高比例送转预案的基本情况

    1、高比例送转预案的具体内容

    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郑旭先生

    提议理由: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为基
础,一方面综合考虑公司2016年度盈利及财务状况,另一方面体现公司积极回
报股东的原则,提出该高比例送转预案,该预案与公司经营成长性相匹配。

                                                           公积金转增
                送红股(股)             派息(元)
                                                       股本(股)

                                    派发现金红利
每十股          0                                          20
                                    3.36元(含税)
                 以现有总股本8334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红利3.3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800224.00元。以现有总股
    分配
             本8334万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总额
             转增20股,共计转增16668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25002
             万股。

                 (1)董事会审议高比例送转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
             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提示
                 (2)上述派发现金红利的数额及比例是以公司合并报表、母
             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的。

    2、高比例送转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此次高比例送转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
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上市后未
来三年)》等规定,该预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
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3、高比例送转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

       公司属于制造业,是国内专业的风机塔架生产商。目前公司发展阶段处于成
长期。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960,779,560.37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12%;
营 业 利 润 为 209,478,940.04 元 , 较 上 年 同 期 下 降 1.77% ; 利 润 总 额 为
209,419,467.44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8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71,345,299.55元,较上年同期下降0.73%。报告期内收入及净利润增长率等经
营业绩增长情况出现小幅下滑,但随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投入运
营及未来公司业务向产业链的进一步拓展,未来公司的业务规模、盈利能力和市
场竞争力有望稳步提升。

       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以风力发电机组塔架制造为基础,积极拓展产业链相关
领域,未来几年,逐步形成风力发电机组塔架制造、海工装备制造和新能源开发
利用为核心的产业集团。

       1、立足风力发电机组塔架制造主业,不断提升技术水平与核心竞争力,重
点着手大功率陆上风机塔架焊接与专用工装技术,保持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

       2、适时推进海工装备建设,开发研制海上大型风机塔架产品制造,布局
6.0MW 级海上风机塔架制造技术与海上风电桩管技术的研发与创新,涉足海上
风电市场并逐步扩大市场份额。

    3、适时延伸产链业相关领域,开展风电场建设、发电、运营与维护,拓展
新能源开发与利用的能力。

    基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在保证公司正
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本次高比例送转预案考虑到公司目前未分配利润及
资本公积金较为充足、股本规模相对较小,公司首发上市以来高股价、流动性较
差,同时兼顾了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有利于增强
公司股票的流动性和优化股本结构,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
营成果,兼顾了全体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此次高比例送转方案与公司业
绩成长性相匹配。

    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在本次高比例送转预案前六个月内,提议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增减持公司股票、未认购公司定向增发的股份,亦未
参与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

    2、在本次高比例送转预案后未来六个月内,提议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仍处于限售状态,承诺不会减持所持股份。

    三、相关风险提示

    1、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投资者持股比例及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高比例送转预案中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
益及投资者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送转股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报
告期内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将相应摊薄。

    2、本次高比例送转预案披露前后六个月限售股解禁的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16 年11 月 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发上市,公司首
发上市前除控股股东郑旭先生承诺所持股份限售期限为36个月外,其他股东承诺
所持股份限售期为12个月。上述股东的股份在本次高比例送转预案披露前后六个
月内,仍处于限售期。

    3、本次高比例送转预案的审批情况

    本次高比例送转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公司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
次高比例送转预案尚需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才可实施。该事项
仍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1、本次高比例送转预案预披露及披露之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
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向交易
所及时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2、公司不存在利用本次高比例送转方案助长股价投机的行为,不存在大股
东和董监高利用本次高比例送转方案拉抬股价高位套现,超比例减持甚至清仓式
减持的行为。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