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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能重工: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4-28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谨慎的
原则,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取消原《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该议案的调整体现了公司对监管部门监管理念和监管导向的高度
重视,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通过该议案。

    2、关于调整后的《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该议案的调整体现了公司对监管部门监管理念和监管导向的高度
重视,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通过该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之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孙小波                    王清友                    王桂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