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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能重工: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2017-11-13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作为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谨慎的
原则,我们对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利用期货市场开展针对原材料钢材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
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操作过程合法合规。公司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
充分发挥公司竞争优势,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和平抑价格震荡的能力,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开展针对原材料钢材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是可行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开展针对原材料钢材的期货套
期保值业务。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独立意见的
签署页)




   孙小波                    王清友                     王桂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