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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能重工: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17-12-25  

						证券代码:300569         证券简称:天能重工          公告编号:2017-108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并于2017
年12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
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
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郑旭先生、张世启先生、宋德海先生、张兴红先生为第三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宋进军先生、王亚平先生、王桂林先
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
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公司最近的一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
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特此公告。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22 日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郑旭先生,男,196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石油天然气第七建设公司金属结构厂厂长、青岛天能电力
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郑旭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
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郑旭先生不是“失信被
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
条件。

    张世启先生,男,196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
历。曾任中国石油天然气第七建设公司金属结构厂厂长助理、中国石油天然气第
七建设公司新疆风塔项目部项目经理、青岛天能电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常务副总
经理;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截止本公告日,张世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2,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张世启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宋德海先生,男,1964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
历。曾任于中国石油天然气第七建设公司金属结构厂车间主任、生产科科长、中
国国际水利电力公司青岛地区负责人、青岛双瑞国际工贸有限公司副经理、青岛
天能电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宋德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
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无关联关系,
与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刘萍女士为夫妻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
查询,宋德海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兴红先生,男,197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石油天然气第七建设公司金属结构厂项目负责人、技
术科科长、车间主任、新加坡项目部副总经理、哈萨克斯坦项目部副总经理、国
际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张兴红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
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张兴红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宋进军先生(拟任独立董事),男,197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
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
理、山东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现任信永中和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高级合伙人。兼任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盈科瑞创新医药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宋进军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
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宋进军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宋进军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
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王亚平先生(拟任独立董事),196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曾获“青岛市优秀律师”、“山东省优秀律
师”荣誉称号。现任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青岛市律师协会会长。兼任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岛
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监事。

    截止本公告日,王亚平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
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王亚平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王亚平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
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王桂林先生(拟任独立董事),197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学博士。曾任中国石油天然气第七建设公司设计技术
研究院工程师、市场开发处工程师。现就职于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兼任
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王桂林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
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王桂林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王桂林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
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