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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能重工: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2018-02-02  

						证券代码:300569          证券简称:天能重工             公告编号:2018-013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2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
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郑旭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张兴红先生、宋德海先生、刘萍女
士、胡鹏鹏先生、赵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刘萍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
书,聘任方瑞征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任王书灵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
人。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简历
附后)。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所担任职务相适宜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
资格和聘任程序均合法合规。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

    刘萍女士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职业资格证书,其担任公司董事
会秘书的任职资格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

    方瑞征先生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职业资格证书,具备担任证券
事务代表的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1、联系电话:0532-58829955
   2、联系传真:0532-58829955
   3、电子邮箱:tnzgzqb@163.com
   4、联系地址:青岛胶州市李哥庄镇大沽河工业园龙翔大街 10 号
   5、邮政编码:266316
    特此公告。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2日
 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简历

 一、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郑旭先生,男,196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
级经济师。曾任中国石油天然气第七建设公司金属结构厂厂长、青岛天能电力工程
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郑旭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是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宋德海先生,男,1964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
任于中国石油天然气第七建设公司金属结构厂车间主任、生产科科长、中国国际水利电
力公司青岛地区负责人、青岛双瑞国际工贸有限公司副经理、青岛天能电力工程机械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宋德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与公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副总
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刘萍女士为夫妻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兴红先生,男,197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
级工程师。曾任中国石油天然气第七建设公司金属结构厂项目负责人、技术科科长、车
间主任、新加坡项目部副总经理、哈萨克斯坦项目部副总经理、国际分公司副总经理,
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张兴红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萍女士, 女,196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企业
管理专业,会计师。曾任中国石油天然气第七建设公司金属结构厂财务科长;现任本公
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是公司IPO的发起人之一,具有丰富的财务管理
和资本运作经验。

    截至本公告日,刘萍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125,000股,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宋德
海先生为夫妻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胡鹏鹏先生,男,1985 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
曾任职于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东亿热电厂;曾任云南蓝天重工有限公司经营经
理、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胡鹏鹏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
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
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赵波先生,男,1971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经济
师。曾任深圳发展银行青岛分行国际业务产品经理、国际业务中心总经理,平安银行青
岛漳州路支行行长、黑龙江南路支行行长。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赵波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
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
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
“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方瑞征先生,男,1982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法学硕士。曾任
职于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已取得深
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备证券从业资格。
    截至本公告日,方瑞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不是“失信被
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
形。

三、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简历

    王书灵女士, 女,198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会计师。曾任青岛正友砼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现任本公司
审计科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王书灵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不是“失信被
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
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