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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能重工: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2018-03-28  

						证券代码:300569                   证券简称:天能重工             公告编号:2018-025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
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概述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对
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
理。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5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
—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实施。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之前,本公司将取得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
外收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之后,本公
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
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本公司2017年1月1日之后
发生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净额法冲减营业成本及管理费用或计入其
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
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改,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财务报表。

       二、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执行上述三项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影响金额
    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与本公司日常活
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       营业外收入、其他收益             1,604,840.00
类到其他收益项目。比较数据不调整。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
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
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