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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能重工: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2018-06-14  

						证券代码:300569              证券简称:天能重工          公告编号:2018-040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解除限售的情况:

       1、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能重工”)本次解除限
售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数量为4,500,00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2.9998%。

       2、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3,01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92%。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6月19日(星期二 )。

 一、公司股票发行和股本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44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
[2016]831号)同意,天能重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840,000股,公司
股票于2016年11月25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股票简称“天能重工”,
股票代码“300569”。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总额62,500,000股,发行后股本总额为
83,340,000股。

    根据公司2017年5月12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6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公司以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83,3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
派3.36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该利
润分配方案已于2017年6月7日分配完毕,公司总股本由83,340,000股增至150,012,000
股。

    2017年11月27日,公司自然人股东张世启、张义、宋德海、牛舰、张军、赵会强、
刘萍及非自然人股东南京华睿佰仕德能源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信中达创业
投资有限公司、阿拉山口市百年成长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原湖北百年成长投资有限
公司)、武汉康乐居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瑞丽市悦椿居房地产咨询有限公
司”)、上海吉晔苌清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63,000,000股首发前
限售股份已经解除限售。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3日发布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
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100。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为150,012,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为49,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9974%;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0,093,25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53.3912%;高管锁定股20,418,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6114%。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自然人股东李隽先生。

    (一)李隽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作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如下:

    1、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

   公司自然人股东李隽先生承诺:自天能重工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企业不转让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天能重工股份,也不会由天能重工
回购该等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李隽先生承诺:在本人担任天能重工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天能重工股份总数的25%;离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天能重工股份。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
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本人所持股票在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天能重工在此期间有派息、送
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本人减持股票的价格下限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
进行相应调整。天能重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2017年5月24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人所持天能重工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本人承诺以上责任不因本人离职而
免除。

       (二)自然人股东李隽先生在履行上述承诺基础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还应将遵守如下规定:

       若拟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
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若拟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
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股
份。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自然人股东李隽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自然人股东李隽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形,公司也未对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李隽先生,曾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李隽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
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
股份”。

    公司于2016年11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李隽先生于2016年12月18日
离职,属于“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情形。根据李
隽先生承诺,其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限售期延长至2018年6月18
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18年6月19日(星期二)。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4,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98%,其中,
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3,01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92%。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1名自然人股东,即李隽先生。

    (四)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所持限售股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数   本次实际可上市
序号             名称                                                               备注
                                    数(股)         量(股)      流通数量(股)


 1               李隽           4,500,000         4,500,000        3,014,000        注1


              合计              4,500,000         4,500,000        3,014,000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指“本次解除限售数量”扣除质押、冻结等情形后的股份。

     注1:自然人股东李隽先生持有股份数量为4,506,000股,其中,持有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
份4,500,000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4,500,000股,其中1,486,000股处于质押状态,本次实际
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3,014,000股。上述处于质押状态股份解除质押后,则其持有的1,486,000股
即可上市流通。

       (五)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法人或个人对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作出限售
承诺的,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
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认为:

       (一)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

       (二)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有关规则的要求;

       (三)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股东李隽先生履行
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的相关承诺;

       (四)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与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天能重工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