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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能重工: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2018-08-07  

						证券代码:300569         证券简称:天能重工          公告编号:2018-058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郑旭先生关于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进行补充质押
的通知,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郑旭先生股份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
                                                               本次质
           第一大    质押股数    质押开    质押到              押占其
股东名称   股东及                                    质权人             用途
                      (股)     始日期       期日             所持股
           一致行
                                                               份比例
           动人

                                                     平安银
                                           2020 年   行股份
                                 2018 年                                补充
  郑旭       是     2,000,000              3 月 26   有限公    4.44%
                                 8月6日                                 质押
                                               日    司深圳
                                                      分行

                                                     平安银
                                           2020 年   行股份
                                 2018 年                                补充
  郑旭       是     2,000,000              3 月 26   有限公    4.44%
                                 8月6日                                 质押
                                               日    司深圳
                                                      分行

  合计       —     4,000,000      —          —      —      8.89%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权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手续。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旭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 45,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30.00%。本次质押的股份数量为 4,000,000 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
8.89%,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67%。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股份数
量为 34,236,88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76.08%,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2.82%。

    (注:本公告数据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

    3、股东质押的股份是否出现平仓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旭先生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未来其股份变动
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将严格按
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1、质押式回购交易对账单;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质押冻结明细。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7 日